宋芙榕女士:
您代表原剑阁魏源康养服务有限公司提交的注销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同意注销《广元市剑阁生态环境局关于剑阁魏源康养服务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剑环建发〔2020〕17号),请您将批复文件上缴我局,注销时间从2023年7月6日开始。
广元市剑阁生态环境局
2023年7月6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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