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剑阁生态环境局关于剑阁县闻溪河流域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日期:2023-07-17    浏览量:次    来源:广元市剑阁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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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我单位(广元市剑阁生态环境局)委托四川蓉创鼎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剑阁县闻溪河流域生态修复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要求,现将本次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及概要

项目名称:剑阁县闻溪河流域生态修复项目

建设地点:剑阁县普安镇闻溪河流域

建设单位:广元市剑阁生态环境局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与规模:本次项目主要对闻溪河流域(普安镇镇区段)开展黑臭水体治理,主要设计内容包括河道及雨水暗渠清淤、沿岸生态修复、生态缓冲带建设以及截污干管改造工程,用以解决闻溪河流域(普安镇城区段)黑臭水体问题,改善水体环境,改良河底基质层,优化沿河植被、水生植物群落,改善河道水环境质量。项目设计范围包括:闻溪河城北镇青剑路跨河桥(城北小学校附近)为起点,一直延伸到普安镇鹤福楼下游跨河桥处,全长约3100m。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元市剑阁生态环境局

联系地址:广元市剑阁县剑门大道11号

联系人:谭老师

联系电话:0839-6602053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四川蓉创鼎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大鼎世纪广场2-2104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8-8519306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的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包括: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最关心的环境问题;认为该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情况及应采取的环保措施等。

(五)公众意见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打电话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提出对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广元市剑阁生态环境局

2023年7月17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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