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剑府通〔2023〕22号)

发布日期:2023-07-21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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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府通〔2023〕22号

为保障我县能源设施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启动广元市剑阁县西庙风电项目土地征收工作,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及面积

拟征收剑阁县开封镇马灯社区、高池村、作坊村,柳沟镇春光村、光华村、团山村,武连镇三元村、双坪村25亩土地(详见附件),实际征收范围、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为准。

二、征收目的

拟用于广元市剑阁县西庙风电项目建设。

三、拟征收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次征收工作由县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与开封镇人民政府、柳沟镇人民政府、武连镇人民政府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和勘测定界。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用途、面积、产权人及家庭成员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等情况进行调查,请有关权利人予以支持配合。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暂停办理拟征地范围内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结构、建房申请、土地使用权调整和流转等事项。凡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的青苗,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公告时间:2023年7月18日至2023年8月2日。

特此公告。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8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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