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村级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农村经济管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元山镇坚持以“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为原则,明确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社区)文书、村(社区)监督委员会主任以及镇农业服务中心、纪委、民政等相关部门主体责任,全面加强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
一是严格村级支出报销、报账等审批流程。对土地增减挂钩、土地流转、村集体经济发展等大额集体资金使用,严格按照“三重一大”程序审批。同时,规范村级办公费、交通补贴、误餐补助等公用经费标准报销,实行总量控制,按实报销,对报销程序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审批,确保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以“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为原则。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审批程序,村级财务报销的经办人、审核人和审批人对支出的真实性负责。村级财务情况及有关账目,定期向全体村民公布,接受全体村民监督。镇政府定期组织财政所、村财镇管办对各村(社区)财务收支、集体资产、资源清查等工作进行督查,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合同进行审查备案,确保村集体合同规范化,促进村集体利益最大化。
三是规范开展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培训。由镇财政所所长定期组织村级财务培训会议,结合实际向各村(社区)书记、文书、村监委主任培训报账流程、村级财务监督和资产资源管理等,对标对表对各村(社区)财务存在的不规范行为提出了整改意见,对今后的报账程序提出要求,确保村级财务管理规范,保障村级财务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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