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教育局对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1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3-07-28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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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对外公开

剑教函〔2023〕49号

母晓强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规范乡村教师管理的建议》(第81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我局重点从师德师风建设、创新挖潜编制管理、畅通城乡一体配置、创新教师教育模式、拓展职业成长渠道、提高地位待遇等六方面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热爱乡村、数量充足、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乡村教师队伍。

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激发教师奉献乡村教育的内生动力。一是加强师德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制定了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和违规处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培训制度,建立全员暑期师德专题教育制度、日常师德教育制度、新教师岗前师德教育制度、班主任上岗师德教育制度,推行新教师入职宣誓制度、全体教师师德承诺制度、师德典型案例评析制度。二是加大典型培育,提升教师形象。在第37个教师节上,我县评选表扬了优秀教师8名、模范班主任59名、师德标兵10名,今年7月,向市教育局推荐表扬了“立德树人关爱学生好老师”10名,进一步发挥了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全体教师自觉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强力打造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快速推动全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跨越式发展,今年预计推荐评选市级农村教育工作表现突出优秀教师20名、优秀校长4名、优秀班主任16名。三是强化考核督查,规范师德行为。严格思想政治和师德考察,将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要求纳入教师聘用合同,全面评价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和思德表现;采取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将师德表现作为考核聘任、评价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首要内容,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将师德师风专项治理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点项目,并成立8个师德师风专项治理督察组,对师德师风治理迟滞、敷衍、问题查处不到位等问题进行通报批评,对失职失责导致严重问题的学校及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建立健全师德监督举报受理机制,2022年按要求及时报告查处师德师风违规违纪问题4人次。

二、创新挖潜编制管理,提高乡村学校教师编制的使用效益。一是创新挖潜乡村教师编制配备。根据乡村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城乡区域人口流动、乡村学生规模变化等情况,充分考虑新型城镇化、全面二孩政策、新课程改革、教育扶贫等情况,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按照班师比与生师比相结合的方式科学合理核定教职工编制,并适当向乡村小规模学校倾斜,满足乡村教育需要。二是探索建立教职工编制“周转池”制度,妥善解决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需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制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在配备时向乡村倾斜。三是加强乡村教师编制使用效益评估,防范挤占、挪用、截留乡村教师编制现象,严禁长期空编和有编不补、编外用人等。逐步压缩使用编制的非教学人员比例,对教师配置尚未达标的地区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支持乡村教育事业,鼓励体育社会组织和专业艺术人才为乡村中小学提供体育、艺术教育服务。

三、畅通城乡一体配置渠道,重点引导优秀人才向乡村学校流动。统筹乡村教师编制。一是健全县域交流轮岗机制。深入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充分考虑乡村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和城镇学校的实际需要,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并向同级机构编制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二是采取城乡一体化流动。通过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制管理、学校联盟、对口支援、乡村小规模学校走教、“管理团队+骨干教师”组团输出等多种途径和方式,重点引导城镇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统筹安排乡镇中心学校和所辖村小、教学点教师交流任教。近五年累计交流1424人,其中骨干教师484人,选派城区优秀教师到乡村薄弱学校支教104人,乡村小规模学校走教10人。三是多种形式配备乡村教师。结合乡村教育需要,主要采取招聘、支教、走教、“银龄教师”计划、“特岗教师”计划等方式多措并举吸纳高端人才、骨干教师和高校毕业生、退休教师多层次人员踊跃到乡村从教支教走教。同时,组织招募优秀教师到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支教服务,加大对贫困地区教师队伍建设的帮扶。2018年以来,通过教师公开招聘、人才引进、特岗计划、公费师范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入职988人,组织招募优秀教师到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支教11人。

四、创新教师教育模式,培育符合新时代要求的高质量乡村教师。一是坚持以乡村教育需求为导向,加强教师“三字一话”教学基本功和教学技能训练,强化教育实践和乡土文化熏陶,促进师范生职业素养提升和乡村教育情怀养成。二是鼓励师范院校协同县级政府,参与当地中小学教育教学实践指导,建立乡村教育实践基地,构建三方共建、共管、共享机制,确保教育质量。三是抓好乡村教师培训。积极构建省、市、县教师发展机构、教师专业发展基地学校和名学区、名学校、名校(园)长、名班主任、名教师、“五名”工程规划、分工合作协同发展的乡村教师专业发展体系。按照乡村教师的实际需求改进培训内容和方式,加大送教下乡力度,推动名师名校长走进乡村学校讲学交流,充分运用“国培”“省培”把牢走出去培训机会,让更多乡村教师获得前往教育发达地区研修、跟岗学习的机会。四是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建设教师智能研修平台,支持教师自主选学,为教师提供同步化、定制化、精准化的高质量培训研修服务,五年内对全县乡村教师轮训一遍。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行探索,促进信息技术、智能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完善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推动系统数据的转化和应用,更好服务乡村教师发展。

五、拓展职业成长通道,让乡村教师获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一是职称评聘向乡村倾斜。对长期在乡村和艰苦边远地区从教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放宽学历、论文、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允许乡村小学教师按照所教学科评聘职称,不受所学专业限制,适当提高中小学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并向乡村教师倾斜;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职称评聘按规定“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并对中高级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二是培育乡村教育带头人。加强乡村校(园)长队伍建设,在“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等各级培训中专门设立研修项目,全面提升乡村校(园)长队伍整体素质。实施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在遴选时向乡村学校倾斜,搭建阶梯式成长平台,确保持续性培养。鼓励各地在乡村中小学遴选优秀教师校(园)长,支持他们立足乡村、大胆探索,努力成为教育家型乡村教师、校(园)长。重视乡村学校班主任队伍建设,加大推选表彰优秀班主任力度。三是拓展多元发展空间。加大了从优秀乡村教师中培养选拔乡村振兴人才的力度让更多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有学习深造的机会。实施教育系统“鹊桥工程”,对两地分居的乡村教师,根据服务年限和工作所在地就近、对调等交流方式,解决两地分居问题。

六、提高地位待遇,让乡村教师享有应有的社会声望。一是提高社会地位。开展多种形式的乡村教师服务慰问活动。逐步建立乡镇党委和政府组织、村委会和乡村学校等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重点研究和解决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涉及中小学重大事项时,吸收教师代表参加,听取教师意见。为更多优秀乡村教师参与乡村治理、推动乡村振兴提供多种渠道。二是提高生活待遇。完善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机制,确保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完善绩效工资政策,在核定绩效工资时,对乡村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学校给予适当倾斜;因地制宜调整绩效工资结构,合理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占比;加大课时量和教学实绩在考核评价和绩效工资分配中的权重,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教学一线和教育教学效果突出的教师倾斜。三是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的补助标准。将符合条件的乡村学校教师纳入当地政府住房保障体系,鼓励各地采取多种形式对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在城镇购买住房给予一定优惠。同时,通过改建、配建和新建等渠道建设好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同时定期对乡村教师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以学区为单位建立心理辅导中心。四是完善荣誉制度。继续对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以上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各校结合实际给予奖励。在各类人才项目、荣誉表彰、评奖评优中,向乡村教师倾斜。鼓励各地加大育人先进事迹和教学典型经验的宣传推介力度,组织开展集体外出学习交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优秀教师给予物质奖励、培训机会和荣誉表彰。

七、关心青年教师工作生活,优化在乡村建功立业的制度和人文环境。一是促进专业成长。优化乡村青年教师发展环境,在培训、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等方面向乡村青年教师倾斜,实施多种形式的乡村青年教师成长项目,加快乡村青年教师成长步伐。健全传帮带机制,充分发挥名师、名校长、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结对子、组建学科小组、纳入工作室等方式,主动为青年教师当导师、作榜样,帮助青年教师提高专业发展能力。继续实施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提供更多学习机会。二是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在保障教育教学的情况下,组织青年教师参加乡村各种文化活动,主动融入当地百姓生活。三是关心乡村青年教师婚恋问题,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帮助他们幸福成家、美满生活。

衷心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支持和关心,希望您继续关注关心剑阁教育,共同促进剑阁教育事业再上新台阶。

剑阁县教育局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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