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自然资源局对剑阁县十九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2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3-08-02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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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对外公开

剑自然资函〔2023〕83号

齐坤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剑阁中学征收土地修建艺术楼与扩建运动场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回复如下:

根据剑阁县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及教育主管单位提供相关规划资料,一是十四五期间,我县在教育方面将紧扣“十三五”期间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按照“补短板、夯基础、促发展”的工作总体思路,促进各类教育优质发展,整合高中阶段教育资源,加大对剑阁中学等高考综合改革基础保障建设力度。二是十四五期间我县教育设施布局主要是高中向县城集中,剑阁中学位于普安镇城东片区,受地形条件影响向东几乎无可扩展空间,若持续向高处要空间进行校园扩展,从长远来看,对普安城镇规划和学校的发展都会有不利影响。综合考虑,在国土空间规划中您提出的东侧30亩土地作为学校的新拓展用地目前没有纳入城镇建设空间开发边界,仅将现状建设用地范围纳入边界内。三是通过现状分析及普安镇向南北两翼疏解城市功能的思路,未来普安镇教育布局有所增加,主要分布在南北两翼,通过提升现状教育资源,于城北组团和城东组团补充配置教育设施,规划新增小学3所。

您提出的议案我局将收集保存,在下一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时,将普安镇现状用地布局及当前的困难进行通判研究,合理进行规划用地布局,在中学在现状建设用地边界内按照省一级示范高中相关标准和合理增加教育用地范围,以缓解当前校园占地面积不足的问题。同时,我局将积极同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主动沟通,适时解决学校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的其他用地难问题。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27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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