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对县政协第十一届三次会议第34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3-08-07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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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对外公开

剑商合函〔2023〕17号

杜小琼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提高剑阁和“剑阁产”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的建议》(第34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改变宣传方式,加大“剑阁产”宣传力度

我局高度重视“剑阁产”对外宣传力度,2022年,与中央电视台三、七频道合作拍摄制作剑门关土鸡、剑门关豆腐专题片,并在中央电视台播放。积极组织企业参加省外经贸活动,开展市场拓展和宣传促销10余场次。下一步,我局将积极组织重点企业“走出去”,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促销活动,努力扩大“剑阁产”的知名度。

二、关于加强政策引导扶持,培养电商销售人才

我县电商企业规模普遍小,电商销售人才匮乏,全县电商零售规模占比较低。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支持电商企业和培养电商销售人才。一是积极向上争取相关项目资金,支持电商企业线上市场拓展,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二是利用东西部协作项目支持电商企业开拓东部销售市场扩大我县特色农产品销售;三是组织本土网红直播带货达人、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电商企业、返乡创业大学生、乡村电商站点负责人开展网络营销、直播带货、营销管理培训,提升电商销售人才能力和营销管理水平;四是认真落实《促进消费恢复发展十条措施》(广商函〔2023〕37号),加大对电子商务发展政策措施和资金支持。

三、关于研究出台属地优先选用剑阁产品的政策。

关于研究出台我县属地生产企业和生活消费优先选用剑阁产品的政策性文件违反市场公平性竞争原则,同时还存在较大的廉政风险,但将鼓励引导优先选用“剑阁造”产品,优先支持本地企业经营发展。下一步,我局将鼓励重点农产品进驻832销售平台,倡议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利用工会职工福利经费采购我县农特产品。

剑阁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2023年8月3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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