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府函〔2023〕54号
县水利局:
你局《关于调整剑阁县汉阳供水保障备用水源工程项目相关内容的请示》(剑水〔2023〕7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调整剑阁县汉阳供水保障备用水源工程项目相关内容。
项目名称:将“剑阁县汉阳供水保障备用水源工程项目”调整为“剑阁县城镇供水工程剑北(汉阳)水厂”;
供水规模:将供水规模由“1万m3/d”调整为“2万m3/d”;
水源工程:将原规划的“既有水源工程”调整为“拟新建的老鹰嘴水库工程”;
供水范围:将原规划的项目供水范围“原姚家乡、原北庙乡、汉阳镇、原城北镇4个乡镇41个行政村6.3万人”调整为“汉阳镇、张王镇、剑门关镇、姚家镇以及下寺镇(小剑、二龙、中心、双旗、清溪5村)5个乡镇51村(含12个社区)6.6万人”;
工程用途:主要保障上述范围内城乡人口及牲畜用水需求(原有供水站作为备用水源)。
二、请你局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尽早开工建设,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6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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