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剑阁县汉阳供水保障备用水源工程项目相关内容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3-08-16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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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府函〔2023〕54号

县水利局:

你局《关于调整剑阁县汉阳供水保障备用水源工程项目相关内容的请示》(剑水〔2023〕7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调整剑阁县汉阳供水保障备用水源工程项目相关内容。

项目名称:将“剑阁县汉阳供水保障备用水源工程项目”调整为“剑阁县城镇供水工程剑北(汉阳)水厂”;

供水规模:将供水规模由“1万m3/d”调整为“2万m3/d”;

水源工程:将原规划的“既有水源工程”调整为“拟新建的老鹰嘴水库工程”;

供水范围:将原规划的项目供水范围“原姚家乡、原北庙乡、汉阳镇、原城北镇4个乡镇41个行政村6.3万人”调整为“汉阳镇、张王镇、剑门关镇、姚家镇以及下寺镇(小剑、二龙、中心、双旗、清溪5村)5个乡镇51村(含12个社区)6.6万人”;

工程用途:主要保障上述范围内城乡人口及牲畜用水需求(原有供水站作为备用水源)。

二、请你局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尽早开工建设,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6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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