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四川省乡村振兴局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继续做好“雨露计划”支持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川乡振发〔2021〕44号)要求,经脱贫家庭申报、村级初核、乡镇初审、县级相关部门审核,确定拟享受剑阁县2023年春季“雨露计划”补助对象2025名。为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拟享受剑阁县2023年春季“雨露计划”补助对象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23日至2023年8月31日。广大干部群众如对拟享受补助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中共剑阁县纪委监委派驻发改局纪检监察组、剑阁县乡村振兴局反映。
监督部门:中共剑阁县纪委监委派驻发改局纪检监察组
联系电话:0839-6085215
主管部门:剑阁县乡村振兴局
联系电话:0839-6623757
剑阁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8月23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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