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卫生健康局对县政协第十一届委员会第71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3-08-24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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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对外公开

剑卫函〔2023〕91号

李林元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提升基层卫生院服务能力的建议》(第71号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增加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的问题。全县基层卫生院的人员编制是由县编办核定,在全县乡镇卫生院编制总量不变的情况下,医务人员的编制增减根据辖区总的服务人口和医院规模进行动态调整。

二、合理解决我县乡镇卫生院医疗机构设施设备和卫生技术人员不足的问题。近年来,县委、县府以及县级有关部门十分关心乡镇卫生院的发展,特别是边远乡镇卫生院的发展,在基础设施建设、设备投入、人才培养等方面,采取了增加财政投入、东西部协作、省内对口帮扶、资产置换、提高卫生院自身造血功能等方式加大对卫生院的投入,先后多批次投入医疗设备基本解决了乡镇卫生院急需的问题。剑门关镇中心卫生院位于剑门关5A景区,由于地理位置特殊,不仅要承担辖区内居民的医疗服务、健康咨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而且还承担了景区日常医疗保障工作。为提高剑门关中心卫生院医疗水平,今年4月,县卫健局协调将县第一人民医院闲置CT和张家沟方仓医院的CT方仓捐赠给剑门关中心卫生院使用,目前,CT设备已正常投入使用。在节假日、旅游黄金周期间,针对客流量大的情况,县卫健局统筹全县医疗资源,安排县级医疗机构到景区驻点,彻底解决了剑门关镇中心卫生院医务人员和救护车辆紧缺问题。

感谢您对全县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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