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农业农村局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39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3-09-05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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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对外公开

B类

剑农业函〔2023〕191号

杜瑶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盘活撂荒土地保障我县粮食安全的建议》(第39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深入贯彻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把撂荒地整治和“非粮化”整治工作作为保障粮食安全和稳定粮食生产的主要措施。在盘活撂荒土地方面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加强领导,建立耕地撂荒责任追究制

建立“县级督导、乡镇主抓、村级落实”三级责任体系,强化乡镇领导包村、乡镇干部和村干部包户的撂荒地复耕整治推进机制,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措施落地落实。由县委农办牵头组织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财政局、发改局等部门对乡镇复耕整治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县财政局积极筹措资金,通过“一卡通”及时拨付撂荒地复耕整治补助资金;县农业农村局与县自然资源局协调配合,坚决防止耕地撂荒反弹现象发生。

二、摸清底数,制定消除耕地撂荒方案

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抓紧开展耕地撂荒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2]255号)文件要求,我县积极出台了中共剑阁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抓紧开展耕地撂荒摸底调查的通知》(剑农领[2022]8号)文件,对全县撂荒地展开摸排工作,各乡镇积极摸排其存在的撂荒地并分析耕地撂荒的原因,建立了撂荒地信息台账。各乡镇要积极复耕复垦存在的撂荒地,对撂荒地复耕整治采取动态监测、全程跟踪,实现消耗管理,及时更新台账信息,确保账实相符,截止2022年底我县已实现撂荒地全面清零,2023年我县积极开展巩固撂荒地清零成果。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出新型经营主体开展撂荒地复耕)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印发了《剑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撂荒地整治的通知》,对复垦撂荒地的经营者给予一定补贴。

三、加强宣传,调度农民耕种积极性

全面精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支农惠农政策,认真履职尽责,加大对真正种地农民的支持和补助力度,充分发挥服务指导职能,对确实愿意种地、想种地的农民尽最大努力提供帮助和支持。健全农民权益保障和农业保险机制,提高农民社会地位,加快健全农民权益保障机制,尽快消除因城乡差异给农民带来的困扰,如社会保障,养老机制,教育公平,就业机会等问题。通过政府补贴的形式大力推动种植户购买农业保险,扩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健全农业保险赔付机制,让农民种地没有后顾之忧。

衷心感谢您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重视,诚挚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农业农村工作,并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剑阁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23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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