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三季度全县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10-16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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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5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2023年三季度全县政务公开与政务新媒体监测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三季度,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在剑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265条,其中公开重点领域信息219条。

(二)政务新媒体。截至目前,全县正常运行的政务新媒体共20个,其中,微博2个,微信公众号18个。各政务新媒体运维情况良好,未产生因政务公开而引起的重大舆情等问题。

二、存在问题

(一)政务信息公开把关不严,错敏信息频发。个别单位在审核、发布政务信息时,未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三审”制度要求,认真落实管办主体责任,致使错敏信息发生频率较高。

(二)重点信息转载意识不高,时效性不强。从三季度重点信息转载情况看,个别单位未严格按照规定的转载时限积极转发重点政务信息,存在信息转发不及时,转发数量较少的问题。例如,三季度重点政务信息转载上,县公安局政务新媒体“平安剑阁”微信公众号、县文旅体局“剑门关旅游”微博号存在较长时期内未转载重点政务信息的问题。

(三)政府网站公开信息较少,更新频率低。个别单位在政府网站公开政务信息积极性不高,公开数量较少。例如,三季度白龙镇、剑门关镇、香沉镇、金仙镇、柳沟镇、江口镇、开封镇、樵店乡、秀钟乡公开信息均较少,排名滞后;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局、县文旅体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住建局、县审计局均未完成本季度信息公开任务。个别单位政务新媒体更新较为缓慢。例如,元山镇政务新媒体存在14天未更新,更新频率较低的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强化管办责任。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坚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简称《条例》)规定,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审”制度要求,主动按照“谁开设、谁主办,谁应用、谁负责”的原则,全力逗硬信息公开审发举措,紧盯信息公开关键环节,补足存在的漏洞短板,持续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力度,坚决抓好监管不严不力、错敏信息易发频发等问题。

(二)全面加大“转载”力度,提升转载意识。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充分认识到重点政务信息转载的重要性、必要性,认真落实重点信息转载责任,全力做好信息公开人员知识培训、交接管理工作。要严格遵照重点信息转载时限,及时高效完成转发任务。

(三)盯紧政务公开信息数量,增强公开质效。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对照政务信息发布数量、时效要求,持续开展动态监管,对阶段更新、冲量上报、更新缓慢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确保上报政务信息质效。同时,对功能相近、利用率低,维护能力较弱的政务新媒体,要坚决关停注销。本季度检查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详见附件2)要对照问题立即整改,并将整改情况(纸质档及电子档)于2023年10月19日前报送至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刘奕麟 申永强0839-6600926)。

部分内容有删减。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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