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民政局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元市财政局 广元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广元调查队 关于调整2023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07    浏览量:次    来源:广元市民政局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元市财政局 广元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广元调查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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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整如下: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740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533元/月。

二、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全市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962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693元/月。

调整后的标准从2023年7月起执行。

广元市民政局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元市财政局  广元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广元调查队
2023年10月30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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