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规定,现将拟聘请人员名单(附件)予以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在公示期内通过下列方式实名反馈至剑阁县司法局: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信件寄至剑阁县司法局,地址:剑阁县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
(二)电话方式反馈。监督电话:0839-5208080,联系人:何欣。
附件:剑阁县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拟聘任名单
剑阁县司法局
2023年12月6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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