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剑阁县仲裁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立足自身职能职责,通过当好“四员”不断提升调解仲裁工作质效。
当好“宣传员”,大力开展普法宣传。一是联合多部门普法。结合工作实际,联合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及律师进园区、厂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二是运用多形式普法。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农民工服务中心“直面群众”优势,“走街窜巷”在辖区村庄、学校发放“劳保小卡”、民法典等普法宣传资料,持续推进“青年仲裁员进企”活动等。三是扩大普法范围。通过“周三夜学”“一讲两进”课堂对全局干部职工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劳动关系实体及程序法应用规则等内容,通过典型案例充分释法说理开展普法宣讲活动。2023年,我院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开展普法宣传活动6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接受群众线上线下咨询1500余人次。
当好“服务员”,尽心化解矛盾纠纷。一是贯彻“人文”仲裁理念。做到进门一杯水,一张椅,善倾听、能体谅,面对面倾听群众诉求,心贴心给予真诚关怀,站在来访者的角度换位思考问题,提高为民服务意识。今年以来,共接待线下来访人员200余人次,电话咨询100余人次。二是运用法理化解矛盾。让来访人员充分阐述心中所思所想,沟通案情,弄清缘由,引用恰当的法规、规章,深入浅出,提供让群众满意的处理方案,实现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清零化。
当好“裁判员”,公平审理争议案件。一是强化仲裁员理论素养。重视仲裁员办案能力提升,以“月考”、案例研讨和举办“模拟仲裁庭”等方法掌握新法、常用法的适用,提升庭审调查技巧,提高仲裁员处理劳动争议的实操及文书撰写能力。二是发挥仲裁委员会功能。把提交仲委会审议视为复杂、重大、疑难及集体性利益案件的前置性程序,同时不断吸纳法律、人事管理行业专家,充实仲裁委员会队伍,保障人民群众“看得见”的公平正义。三是落实裁审衔接制度。仲裁作为法院诉讼的前置程序,统一裁判尺度,实时进行信息共享,发挥仲裁与诉讼两种法律制度各自特色,统一裁审法律适用标准和办案工作程序,密切裁审协同配合更是有效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其心理落差,实现“全过程”公平正义的应有之义。2023年,剑阁县仲裁院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98件,到期结案率100%。
当好“快递员”,裁决文书及时送达。推进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制度,统一送达地址确认书格式,落实当面送达的程序性要件,保障文书送达有效性。针对被申请人下落不明、无法联系的情形,及时在有影响力的媒体刊物进行公告送达,让裁决文书顺利进入执行程序,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劳动者合法权益。2023年经我院仲裁的裁决文书除直接送达外,另有公告送达4次,邮件送达20余次。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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