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提升辖区群众大气污染防治意识,打赢蓝天保卫战,剑阁县下寺镇多措并举,持续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治理力度,全力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严格管控露天焚烧。实行定点集中祭祀,推进祭祀活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对城区重点区域实行全覆盖、拉网式巡查,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落叶、杂草等,对发现的露天焚烧行为及时制止、劝导、教育,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在深冬季节,沿街烤火现象时有发生,下寺镇干部与社区干部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对沿街烤火的市民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严禁城区露天生火取暖。今年四季度,共派出执法队员15余人次,巡查26余次,取缔沿街烤火9处,制止城区周边焚烧杂草2起,并对进行随意焚烧的村民进行批评教育。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配合公安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查处烟花爆竹的违规燃放和销售,对燃放烟花爆竹及时有效制止。对城区新开业的店铺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禁止城区燃放烟花爆竹,引导其改为使用花篮或充气拱门营造开业氛围。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商户安全检查20余次,安全培训会议3次,查处违规经营零售点1家,另行选址1家。
建设工地扬尘管控。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六必须、六不准、六个100%”要求,对县城区周边建筑、拆迁工地和废弃土场内弃土、煤堆、料堆进行全面清理。安装密闭料仓和传输装置,搭建顶棚覆盖或建设自动喷淋装置,大型堆场修筑防风墙。凡是未达到要求的在建工地一律责令整改,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罚。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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