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政府关于李翔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21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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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府人发〔2023〕2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经县十九届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任命:

李  翔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郭宏杰为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

张贵杰为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杜雄文为县国有资产和金融事务中心副主任;

李政奎为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

曾小鹏为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一年);

李  东为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一年);

王幔潞为县财政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一年);

孙友春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一年);

王  攀为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一年);

邓  维为县统计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一年);

刘天美为县林业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一年);

李鹏飞为县公安局鹤龄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  坤为鹤龄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杜雄文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副局长职务;

董秀蓉县国有资产和金融事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吴  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

付代敏县妇幼保健院院长职务。

请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1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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