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财政局关于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1-03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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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3〕146号)文件安排我县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2469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051万元,省级资金4639万元。经县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将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主管部门

支持方向

资金分配(万元)

备注

金额

中央

省级

1

县农业农村局

产业发展

10904

7894

3010


2

县乡村振兴局

乡村建设、小额贷款贴息、雨露计划、项目管理费

2840

1600

1240


3

县人社局

公益性岗位、贫困人口务工交通补助

250


250


4

县水利局

农田水利

2039

2000

39


5

县交通运输局

农村道路、产业基础设施配套

2000

2000



6

县林业局

产业发展

500

500



7

县发改局

产业发展

482

482



8

县商合局

乡村振兴特色产业推广

100


100


9

县国资金融事务中心

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补助

5575

5575



合计

24690

20051

4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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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财政局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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