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9日,剑阁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剑阁县县属国有企业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通知》(剑府办函〔2023〕17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规范县属国有企业用工行为,提高人员素质,根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和《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文件要求,结合剑阁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明确要求“建立健全企业各类管理人员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制度,对特殊管理人员可以通过委托人才中介机构推荐等方式,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建立分级分类的企业员工市场化公开招聘制度,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依法规范企业各类用工管理,建立健全以合同管理为核心、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市场化用工制度,真正形成企业各类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的合理流动机制。”
(二)《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明确要求将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列入重点改革内容。
二、目标任务
(一)确立了县属国有企业新进人员除特殊情形外一律面向社会招聘的基本原则。
(二)细化了企业招聘工作的实施流程,招聘工作更加规范。
(三)明确了招聘工作需接受监督检查,从而使招聘工作更加公平、公正。
三、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剑阁县人民政府授权剑阁县国有资产和金融事务中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县属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
四、主要内容
《剑阁县县属国有企业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共六章21条,分为总则、招聘计划及审批、公开招聘、聘用和解聘、监督检查、附则等六章。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 总则,明确了办法的依据、适用范围和原则。
第二章 招聘计划及审批,主要规定了员工招聘的情形、公开招聘程序。
第三章 公开招聘,主要规定了招聘员工的条件、公开招聘方案、回避制度等。
第四章 聘用和解聘,主要规定了聘用手续办理、备案等。
第五章 监督检查,主要规定了日常监督检查和责任等。
第六章 附则,主要规定了由县国有资产和金融事务中心负责解释和生效日期。
五、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六、解读机关和联系方式
《剑阁县县属国有企业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由县国有资产和金融事务中心负责解读,联系方式:县国有资产和金融事务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0839-6601894。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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