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我县人才创新创业工作,充分发挥创客中心职能,给高校毕业生、高层次人才、返乡农民工等广大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创业孵化环境,促进创业活动及创业成果转化,剑阁福心创客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2至3家创业项目(企业)入驻,现将入驻事项公告如下。
一、创客中心基本情况
剑阁福心创客中心,位于下寺镇清江社区剑门英才之家2楼,主要承担创新创业孵化、创业项目展示、举办各项创业活动及专家指导等功能。项目总面积600余平方米,配有办公家具、空调、网络等基础设备,已建成创客工作室、多媒体会议室、项目展示厅等配套设施,用于工作会议、人才培训等,同时配套建有人才活动中心,内设健身房、咖啡吧、书吧等功能设施。
二、入驻条件
1.创业项目(企业)负责人为毕业离校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返乡创业农民工、化解过剩产能企业下岗职工、建档立卡脱贫人员等重点群体。
2.创业项目(企业)为初创项目或待孵化项目,即在我县通过工商注册、民政登记或其他方式依法设立1年以内的,或者未取得证照的正在孵化的创业项目(需提交创业项目计划书)。
3.创业项目应符合我县产业发展需要,能提供一定数量的就业岗位,鼓励绿色铝业等我市17个重点支持产业领域的科技含量高、专业技术强、经营模式新的创业团队优先入驻。创业团队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和设备,有明确、合理的经营目标和规划,有相对稳定的团队成员,制定规范的人事、财务、管理等制度。
4.创业者要有较高的道德水平、较强的创业意识、市场意识和创业能力,勇于创新实践,做到诚信经营,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不得从事法律法规禁止和经营许可范围以外的生产经营活动。
5.申请入驻的创业项目(企业)自愿接受剑阁县就业服务中心(创客中心管理办公室)的管理。
三、申请入驻流程
1.现场报名。有意愿入驻的创业项目(企业),在公告发布之日后,到剑阁县就业服务中心(剑阁县下寺镇修城社区南华街25号劳动大厦四楼)现场报名。
2.提交申请。符合入驻创客中心的人员及机构,填写《剑阁县福心创客中心孵化项目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交创业者的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等必要材料,以及其他可选材料复印件(如获奖证书、立项文件、检测报告、专利证书等)进行初审,未取得营业执照的创业孵化项目需提交创业项目计划书。
3.组织评审。凡经初审合格的申报项目(企业),由剑阁县就业服务中心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评审组,以创业项目路演形式对申报项目(企业)进行现场打分评审,评审结束后,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做出评估意见,剑阁县就业服务中心依据最终评估意见,确定入驻创业项目(企业)。
4.网上公示。入驻创业项目(企业)在剑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njg.gov.cn/)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5.入驻登记。公示无异议后,剑阁县就业服务中心与入驻创业项目(企业)签订《入驻剑阁福心创客中心协议书》,安排创业孵化场地,并协助其入驻开业。
四、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符合条件的创业项目(企业)申报者,请于每月下旬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剑阁县就业服务中心(剑阁县下寺镇修城社区南华街25号劳动大厦四楼)。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839-6600518
电子邮箱:2748585532@qq.com
五、入驻配套服务
入驻创业项目享受以下配套服务:
1.享受免费的办公场所及相关的设施设备。
2.享受人才活动中心配套服务。
3.符合条件的创业主体可享受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个人不超过30万元、小微企业不超过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贴息贷款。
4.符合人才公寓入住条件的个人,可推荐入住公寓。
项目入驻期限为一年,孵化成功或满一年后应及时退出创客中心。对带动就业明显、创业示范作用较好的企业或项目,经批准,可延长使用一年。
本公告长期有效。
剑阁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1月12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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