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深化代理记账行业“证照分离”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川财会〔2021〕22号)要求,许可实施机关应在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同时,在剑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njg.gov.cn/index.html)对申请人提交的告知承诺书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现将四川震图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告知承诺书》(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如对公开事项有异议,请与剑阁县财政局法规会计股联系。
联系电话: 0839-6601886,联系地址:剑阁县下寺镇南华街63号
剑阁县财政局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