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财政局关于对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告知承诺书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1-12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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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深化代理记账行业“证照分离”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川财会〔2021〕22号)要求,许可实施机关应在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同时,在剑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njg.gov.cn/index.html)对申请人提交的告知承诺书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现将四川震图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告知承诺书》(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如对公开事项有异议,请与剑阁县财政局法规会计股联系。



联系电话: 0839-6601886,联系地址:剑阁县下寺镇南华街63号  


剑阁县财政局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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