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实施方案》(川办发〔2016〕77号)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决定于近期召开剑阁县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构成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计划邀请约30人参加。
人员构成如下:
(一)消费者约13名。在报名的消费者代表中随机抽取产生听证会参加人,不足的由相关部门推荐。
(二)经营者及驾驶员代表约5名。由在剑运营的出租汽车公司推荐参会人选。
(三)专业人士约2名。
(四)相关部门约10名。拟邀请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及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等相关部门和人员参加,具体人员由各部门推荐。
二、旁听人员名额及报名办法和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公开招请旁听人员5名。凡有意参者,请在本公告通知的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在报名的旁听人员中按照报名先后顺序产生听证会旁听人。
三、听证代表和旁听代表报名条件
具有本县户籍并常住县域内,年满18周岁,有一定的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具有社会责任感,能够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意见;熟悉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相关法规、政策和市场情况;能按时并全程参加听证会,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具体事项将通过第二次公告公布)。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报名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到剑阁县交通运输局3楼运输股(二)(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关大道333号)报名。
联系人:李恒辉。
联系电话:0839-2916107。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2月18日下午5时30分。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12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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