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第四条第十七款规定,现对我办2024年1月5日至15日办理的行政许可信息登记情况予以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许可类别 |
许可内容 |
许可决定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及数据来源单位 |
四川省剑阁中学校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尚君明 |
剑阁县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审批决定书 |
剑国动办审〔2024〕1号 |
普通 |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核定 |
2024/1/5 |
2024/1/5 |
2099/12/31 |
剑阁县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 |
剑阁县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1月15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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