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剑阁县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23    浏览量:次    来源: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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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教函〔2022〕58号

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督导责任区,机关股室:

现将《剑阁县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剑阁县教育局

2022年5月18日


剑阁县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认真贯彻《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 案》《四川省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细则》《广元市安全 生产事故应急预案(2015 年修订)》《广元市突发事件总体 应急预案》《广元市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与应急处置规定》《广 元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相关要求,健全我县教育系 统突发事件应对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预防、 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县教育系

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县教育局(含直属事业单位)、各级各类学 校(含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发生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所指突发事件主要内容有:

( 一)社会安全类。包括:校内外涉及师生员工参与的各 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 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政治性活动;针对师 生员工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员工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影响学校和社会稳定的事件。

( 二)事故灾难类。包括:学校楼堂馆舍等发生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事故;校内交通事故;校园水面(冰面) 溺水事故;集体活动事故;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后勤保障事  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其它突发灾难事故等。

(三)公共卫生类。包括:校内公共卫生事件;当地发生 的可能影响学校的公共卫生事件;造成(可能造成)损害师生员工健康安全的事件。

(四)自然灾害类。包括:气象、水旱、地质、森林火灾、地震、生物等灾害及由此诱发的各种次生及衍生性灾害。

(五)网络与信息安全类。包括:利用校园网络发送有害 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窃取国家及教育行 政部门、学校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等。

(六)考试安全类。包括:教育系统统一组织的国家教育 考试命题、制卷、运送、保管等环节出现的泄密事件;在考试、评卷过程中发生的违规事件等。

二、工作原则

( 一)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 则,学校发生突发事件,学校在教育局和当地党委、政府统筹领导下,协同相关部门,负责做好事件处置和督促工作。县教育局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教育局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各类学校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各级各类学校、直属事业单位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 人”,同时制定应急预案,完善保障措施,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协作。

( 二)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各学校、各单位必须完善领 导小组成员的分工协作,做到群防群控,同时加强与其他职能 部门的联系沟通,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 根据事件类型、级别等因素迅速启动相应预案,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减少各种损失。

(三)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要立足防范,强化应急预案 对日常预防工作的指导作用。加强信息收集和研判,从细节抓 起,做到早发现,早研究,早解决。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 操作性,提高应急反应水平。落实应急预案保障措施,从制度、 组织、物质等方面做好充分准备,确保预案一旦启动即能有效实施。

(四)区分性质,处置得当。处置突发事件(特别是社会 安全类事件)要根据事件类型、级别等因素采取相应对策,积 极化解矛盾,做好善后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对师生的诉求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按“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 的原则进行疏导;对煽动闹事的人员要依法处理,确保社会稳定。

三、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 一)县教育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县教育局党组书记

县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其他局级领导

成  员:县教育局各股室负责人

主要职责:

1.定期分析形势,加强预警预报工作,指导督促有关单位

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2.完善应急预案和措施,健全突发事件应对机制;

3.组织、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处置辖区学校突发事件;

4.总结突发事件处置经验教训,对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提出责任追究建议;

5.重大问题及时报告、请示县委、县政府、县应急管理局和市教育局。

( 二)县教育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主要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学校安全事务中心,承担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收集分析情况,研究对策,提出处理各类突发 事件的具体建议;督促各学校、各单位落实相关工作;总结推广基层工作经验。

(三)县教育局突发事件各应急处置工作组(见附件 2)

四、应急预案分级响应程序

( 一)一般事件(IV 级)应急响应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主体为事发学校。 突发事件发生 后,事发学校要第一时间启动预案,同时向属地党委政府和县教育局报告。县教育局接到所辖学校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成立应急处 置工作组(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组成),指导督促事发学校开展应急处置,并及时向市教育局和县政府报告工作情况。

( 二)较大事件(Ⅲ级)应急响应

县教育局接到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成立应急 处置工作组(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组成),指导督 促事发学校开展应急处置,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县应急管理局和市教育局报告工作情况。

(三)重大事件(Ⅱ级)应急响应

县教育局接到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成立应急 处置工作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组成),指导督促事发学校开展应急处置。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县应急管理局和市教育局报告工作情况。

(四)特别重大事件(I 级)应急响应

县教育局接到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成立应急 处置工作组(主要领导与相关班子成员组成),指导督促事发 学校开展应急处置。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县应急管理局和市教育局报告工作情况。

五、现场处置

发生校园突发事件后,属地党委政府应当牵头成立专门事 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机构。专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机构设 指挥协调组、现场处置组、舆情引导组、家属安抚组、善后处 理组、信访维稳组等工作部门,全力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和善后 工作。各类学校和县教育局应当在属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指挥协调工作。事发学校和县教育局在当地党委政府应 急处置指挥机构领导下,统筹本地相关部门人力、物力资源全 力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及时将上级领导指示、批示和上级 教育部门指导意见反馈属地党委政府突发事件处置指挥员,以便指挥员全面决策、统筹部署。

2.现场处置工作。事发学校和县教育局在当地党委政府应 急处置指挥机构领导下,及时抢救人员、控制现场,防止损害进一步扩大。迅速联系当地医疗急救、公安、应急等部门,快速处置、救助伤员、保护现场;紧急疏散人员、组织力量并会 同有关部门合力应对突发事件,保护师生生命健康安全;做好 事发学校师生员工心理抚慰和安抚工作,确保师生情绪稳定, 全面维护校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件 调查工作;快速核查人员物资受损、受伤等情况,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3.舆情引导工作。争取宣传、网信部门支持,第一时间启 动舆情监测和动态跟踪,排查突发事件周边(外围)环境信息 扩散风险;事发学校和县教育局在当地党委政府应急处置指挥 机构领导下,持续开展事发学校(班级、寝室)师生思想引导, 避免不准确、不全面信息发声;公安、卫健、应急等部门及时 将突发事件准确情况报告指挥员;宣传和网信部门根据准确情况迅速拟制宣传口径,妥善做好媒体采访工作。

4.家属安抚工作。事发学校和县教育局在当地党委政府应 急处置指挥机构领导下,妥善做好校园突发事件受损、受害师 生员工家属思想工作,加强人文关怀,做好受损、受害师生员工家属安抚工作,防止发生次生不安全事件。

5.善后处理工作。事发学校和县教育局在当地党委政府应 急处置指挥机构领导下,积极协助属地有关部门开展事件核查 工作;及时将受伤、遇害人员转移到合适位置;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依法合理与受伤、遇害人员家属共同开展事件后续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应急处置力量,防止再次发生校园 突发事件;做好校园安保工作,防止其他人员进入校园生事,全力维护校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6.信访维稳工作。事发学校和县教育局在当地党委政府领 导下,充分运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配合信访、公安、 综治、司法等部门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事发地信访维稳有 关部门适时联系受损、受害人属地党委政府协助配合做好事件善后有关工作。

7.其他方面工作。事发学校和县教育局在当地党委政府应 急处置指挥机构领导下,按照“ 三管三必须”要求,做好突发事件其他应急处置工作。

六、后期处置与总结

在属地党委政府领导下,会同政府相关部门尽快查清引发 事件的根本原因,妥善解决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实质问题,依照 相关法律法规尽可能满足师生合理要求,安抚和平静师生情 绪,恢复校内正常秩序。事件结束后,县教育局将敦促学校总 结教训、加强管理、整改隐患、巩固稳定局面,防止反弹。同时启动事故追责。

七、信息报送与发布

凡发生涉校涉生伤亡、涉校涉生群体性聚集、可能形成舆论热点或严重危害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事件均需及时上报。

( 一)信息报送程序

一般事件(IV 级) 由事发学校向县教育局和当地政府报 告情况。较大事件(III 级)由学校向县教育局和当地政府报 告情况,县教育局同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县应急管理局以及市 教育局报告情况。重大事件(II 级) 由学校向县教育局和当 地政府报告情况,县教育局层层上报至教育厅和省委省政府。 特别重大事件(I 级)由学校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情况,教育行政部门层层上报至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

( 二)信息报送要求

1.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学校要按照“边核实边报告、边 处置边报告”的原则,第一时间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值班室和 当地政府值班室报告, 时限分别为 30 分钟(电话报告) 、1 小时(书面报告); 需要教育行政部门层层上报事件情况的时 限为 30 分钟(电话报告)、1 小时(书面报告), 由值班人 员向上级部门值班室和本级政府值班室报告。突发事件需报至 教育厅的,最终电话报告不超过 30 分钟,书面报告不超过 3小时(以事件首发现时间为起始时间)。

2.县教育局值班室接到报告后,10 分钟以内向带班领导 电话报告,带班领导接到报告后电话通知分管领导,并指导学 校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信息报送主要内容应包括事件发生基本情况(时间、地 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及人员伤亡等情况)书面报告 还应包括事发学校和县教育局的工作措施、媒体及舆论反应、事态发展状态。

4.突发事件事态严重的,各学校各单位每 1 小时续报事态 发展及处置情况,直至事态得到有效控制为止。县教育局要主 动与本级相关部门、学校保持沟通联系,跟踪事态发展,及时传达有关领导指示,续报和反馈相关信息。

5.非涉密信息可通过电话、传真和政务网报送,涉密信息按照保密规定报送。

(三)信息发布

一般事件(IV 级) 由事发地县教育部门发布信息;较大 事件(III 级)由市委宣传部发布信息;重大事件(II 级)由 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发布信息;特别重大事件(I 级)由省委省政府配合中央有关部门发布信息。

八、应急保障

( 一)通讯保障

县教育局和学校要健全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报送、处理 机制(注意特殊情况下的信息传递),保持通讯设施完好,确保信息传递及时畅通。

( 二)物资保障

县教育局和学校应事先对处置突发事件物资有所安排。加 强与政府专用物资储备部门的联系,确保紧急情况下物资及时 足额到位。教育系统要安排一定的应急物资储备,合理存放,确保紧急情况下的必需。

(三)资金保障

县教育局每年应在经费预算中安排一定应急保障资金,专 款专用;学校也应安排相应的应急处置专项资金。同时要努力改善应急队伍的工作条件和设施装备。

(四)人员保障

学校要应根据德才兼备和专兼结合的原则,组建内部突发 事件应急处置队伍,并不断优化结构,确保应急领导小组成员随叫随到,确保关键时能发挥作用。

(五)培训演练保障

要采取措施,督促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熟悉自己的职责,学 习相应应急处置知识;要加强应急队伍的培训工作,不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协同作战能力。

九、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

( 一)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等级与划分

(1)特别重大事件(I 级):聚集事件失控并走出校门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以及实施打、砸、抢等,引发地区、行业性连锁反应,形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 性事件;针对师生员工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视情况需要应作为 I 级事件对待的其他事件。

(2)重大事件(Ⅱ级):聚集事件失控,校园网上出现 大范围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园聚集规模迅速扩大并出现 多校串联的趋势;校内出现未经批准的大规模游行、集会、静 坐、请愿等行为,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视情况需要应作为Ⅱ级事件对待的其他事件。

(3)较大事件(Ⅲ级):单个突发事件引起连锁反应, 校内出现横幅、标语和大(小)字报,有关讨论已成为校园网 BBS(Bulletin Board System 电子布告栏系统)热点问题之 一;校内局部聚集一次(累计)人不足 100 人,但已影响学校 正常秩序的群体性事件;视情况需要应作为Ⅲ级事件对待的其他事件。

(4)一般事件(IV 级):群体性事件呈萌芽状态或事件 虽处单个状态但已引起师生员工关注,可能引发聚集;师生员 工中出现少数过激言论行为,校园内(校园网) 出现大(小)字报;视情况需要应作为 IV 级事件对待的事件。

2.应急响应

(1)特别重大事件(I 级)的处置

①学校向当地党委、政府和教育、公安等部门报告,请求派遣警力维护秩序,避免事态继续恶化。学校启动应急预案, 县教育局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挂帅的应急处置工作组,赴现场配合当地党委、政府指挥处置。

②学生出校门集会游行,学校要及时劝阻;劝阻无效时要 配合有关部门维持秩序,防止其他人员混入学生队伍,同时配 合公安部门现场警戒,防止各种过激行为。要充分发挥党政工 团组织及学生骨干的作用,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教师 不停课、学生不停学、师生不离校。同时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出入。

③公安部门采取坚决措施时,学校要继续做好劝导工作, 确保学生安全离开现场。学校处理学生时要掌握时机和分寸,避免矛盾激化。

④报请县委、县政府、县应急管理局和市教育局,请求上级赴现场指导处置。

(2)重大事件(Ⅱ级)的处置

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主要领导出面与学生对话,控制 事态发展;班主任、教师深入学生班级和宿舍,面对面做好疏 导工作;对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人员要报请公安部门监 控;涉及外教或留学生时要立即对他们采取保护措施;严格门 卫管理,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和学生外出集会游行。县教育局启动应急预案,派由分管领导牵头的工作组靠前指挥。

(3)较大事件(Ⅲ级)的处置

学校接报后迅速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教育局和 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县教育局分管领导率相关负责人立即到现 场进行处置,情况清楚、能够解决的问题要马上妥善处理;情 况不清需要调查的,则进行认真解释,使学生理解并支持学校 的工作,同时尽快疏散聚集的学生,恢复正常秩序。市教育局 视其情况派出由安稳信科负责人牵头的工作组,协助学校做好工作。

(4)一般事件(IV 级)的处置

学校发现有社会危害的大(小)字报及传单,要迅速清除, 防止扩散;同时监控张贴者,确定其身份后妥善处置。发现事 端苗头,要立即现场取证并会同相关部门及时解决。要加强校 园巡查和对不稳定因素的监控,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3.善后与恢复

后期处置的重点是尽快查清事件的原因,妥善解决问题,满足师生合理要求,平息情绪。

(1)国内外重大热点问题或因国家、 民族情感等问题引 发的政治群体事件,要组织师生学习有关文件,通过形势报告 会、座谈等方式加强教育,保护师生员工的爱国热情和民族感情,抵制错误思潮,引导他们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和政府的决策上来。

(2)校园及周边治安案件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要对伤亡 师生进行人道主义抚恤或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同时 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配合公安等部门加强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切实解决交通、治安等方面的隐患。

(3)学校改革涉及师生切身利益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要 面对问题积极主动解决;政策法律有明确规定的,必须尽快落 实;要求合理但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工作。要关心困 难和离退休教职工的生活,审慎处理后勤社会化改革、校办企业改制中的人员安置问题。

(4)事件平息后,学校认真反思引发事件的原因,及时 总结处置中的经验教训,制定进一步改进工作的措施,巩固成 果,防止反弹。同步启动追责问责,相关情况及时报告县教育局。

( 二)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1)特别重大事件(I 级):一次死亡 30 人以上,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中毒、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直 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其他性质特别严重,对当地学校教学生活秩序有特别重大影响的事故。

(2)重大事件(Ⅱ级):一次死亡 10 人以上,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100 人重伤,5000 万元直接经济损失;其他性质严重,对当地学校教学生活秩序有重大影响的事故。

(3)较大事件(Ⅲ级):一次死亡 3 人以上,10 人以下 死亡,重伤 10—50,直接经济损失 1000 万—5000 万元;其他对当地学校教学生活秩序有较大影响的事故。

(4)一般事件(IV 级):一次死亡 1— 3 人以内,重伤 2 — 10 人以内,直接经济损失 100 万— 1000 万元;其他对学校教学、生活秩序有一定影响的事故。

(5)轻微事件:一次造成 5 人以上轻伤,或者重伤 1 人,经济损失在 10 万— 100 万元之间的事故。

2.应急处置措施

(1)火灾事故处理办法

①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迅速到现场 组织疏散、灭火,同时向当地 119 指挥中心报警,同时向当地 政府和县教育局报告。消防队到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他们的工作。

②迅速切断煤气、 电源等,避免继发性危害。

③抢救伤员,配合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④采取措施封锁现场、疏散人员、转移重要财物,做好受灾人员安置工作。

⑤组织心理健康教师对在校学生开展心理疏导。

(2)校舍建筑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①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迅速到现场组织抢救,视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当地政府和县教育局报告。

②积极组织抢救伤员,解救受困人员;

③迅速切断煤气和电源,监控其他建筑,避免继发性危害。

④组织心理健康教师对在校学生开展心理疏导。

(3)校园溺水事故处理办法

①学校对蓄水池、水塔要有效封闭、对水面要加强管理、竖立警示标牌,同时制定应急抢救方案,配备救援设施。

②发生事故,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要迅速到现场组织抢救 溺(落)水者,视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当地政府和县教育局报告,必要时请卫生等部门支援。

③组织心理健康教师对在校学生开展心理疏导。

(4)通道拥挤踩踏事故处理办法

①学校特别是中小学校要及时排查隐患,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②发生事故,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要迅速到现场组织抢 救,视情况启动应急预案,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求援,同时报告当地政府和县教育局。

③控制局面,开展现场疏导、救护工作,对伤员进行紧急抢救处置后尽快送往医院。

④迅速通知伤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群众通报有关情况,确保校园和社会稳定。

⑤组织心理健康教师对在校学生开展心理疏导。

(5)校园爆炸事故处理办法

①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迅速到现场组织抢救,启动应急预案并向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和县教育局报告。

②在爆炸现场设置隔离带,疏散人员,保护现场,控制治安环境,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检查并消除其他危险。

③配合公安部门搜寻物证。发现肇事者(嫌疑人)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并迅速报告公安部门。

④组织心理健康教师对在校学生开展心理疏导。

(6)突发危险品污染事故的处理办法

①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设置污染封锁区,同时报告当地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县教育局。

②县教育局协同有关职能部门迅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 现场调查检验,尽快查明主要污染物及危害程度,制度整治方案后立即组织实施。

③学校和县教育局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污染危及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必要时组织他们疏散。

(7)校园恶性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①学校领导和相关人员迅速到现场组织抢救,向医疗急救部门求援,同时报告公安交警和县教育局。

②保护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寻找证人,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及时查明事故情况。

③迅速通知伤亡人员亲属,通报情况,确保校园和社会稳定。

④组织心理健康教师对在校学生开展心理疏导。

(8)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①举办大型活动必须制定专项预案,落实安全措施;同时向教育局报批。

②发生重大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到现场,同时向当地政府和县教育局报告。

③积极稳定现场秩序,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避免继发性伤害,同时做好伤员抢救工作。

④组织心理健康教师对在校学生开展心理疏导。

(9)外出实习、参观等活动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①健全活动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工具设施。

②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沟通信息,定期清点人员。

③事故发生后立即向当地有关部门和学校报告,学校及时向教育局报告,争取帮助,同时积极组织自救、互救工作。

④学校要积极指导现场人员的工作,必要时派工作组前往,同时争取事发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

(10)突发后勤保障安全事故的处理办法

①学校后勤要做好重点场所及重点部门的事故防范工作,落实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各种设施安全运行。

②发生重大事故,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要立即到现场组织 抢救抢修,控制事态发展,必要时请有关职能部门支持,同时报告当地政府和县教育局。

③饮食(供水)供应必须有相应保护措施。发生污染要立即停用,保护现场并请卫生防疫部门检验处置。

(11)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①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处置,防止事态扩大。

②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情况,稳定校园秩序。

(12)灾难性事故处置中的其他注意事项

①有人员伤亡的,首先要采取措施抢救伤员。

②采取各种措施时,要充分考虑继发性伤害问题。

③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情况稳定校园秩序。

④组织心理健康教师对在校学生开展心理疏导。

3.善后与恢复

(1)应急处置和救护活动结束,工作重点应转向善后恢复,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

①做好伤亡人员的治疗、抚恤(赔偿)工作,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协助向保险公司联系赔付。

②尽快查明事故原因,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公布,以疏导师生员工情绪,稳定校园秩序。

③总结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检查学校设施设备和管理环节,及时整改隐患,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④及时追究事故中的失职、渎职人员的责任。

⑤配合公安部门作好涉及刑事犯罪的侦破工作。

(2)县教育局加强检查督促,及时掌握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并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

(三)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 级)

①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H1N1 流感、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 病以及我国已经消灭的传染病等达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②学校实验室保存有毒药品、危化品等丢失;

③发生在学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

①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超过 100 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 10 例及以上死亡病例。高考、 中考前 5 天内发生一次中毒超过 30 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②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 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③校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④乙、丙类传染病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及疫情波及 范围达到省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标准;高考、中考前 5 天内发生,发病人数达到市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⑤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县(区) 以外学校;

⑥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人员死亡;

⑦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急性中毒 50 人以上,或死亡 5 人及以上;

⑧发生在学校,经省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

①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超过 100 人,或出现死 亡病例。 高考、 中考前 10 天内发生,一次中毒人数超过 5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②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市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③乙类传染病、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疫情局限 在县(区)学校,发病人数达到市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 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高考、 中考前 15 天内发生的、 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区(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④在一个县(区) 内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⑤发生在学校的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

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⑥学校实验室有毒药(物) 品泄露,造成急性中毒 10—50 人,或出现死亡病例(死亡人数 5 人以下);

⑦发生在学校,经县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 级)

①学校一次集体食物中毒 30— 100 人,无死亡病例;

②学校发生腺鼠疫、霍乱病例,发病人数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③学校实验室有毒药(物) 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10 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④发生在学校的,经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鉴于学校公共卫生事件涉及青少年健康安全,社会 关注较高,未达到 IV 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一般公共卫生事件,均按 IV 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处置。

2.信息报告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送和快速应急处置工作程序。(见附件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由卫生部门统一发布,教育局和学校不得自行向社会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

3.应急反应

①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教育局在当地政府统一 领导下,按分级负责原则作出相应反应。县教育局领导小组根据需要适时启动应急预案。

②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 以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四) 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 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1)I 级事件:指学校所在区域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学校教学、生活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

(2) Ⅱ级事件:指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较大损害,对学校教学、生活秩序产生重要影响的自然灾害。

(3) Ⅲ级事件:指对个体造成损害,对学校教学、生活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自然灾害。

2.应急处置措施

(1)应急反应

①预报后的应急反应政府发布自然灾害预警预报后,教育局应宣布预报区进入预备应急期,主要反应是:

A.根据当地政府部署,配合有关部门监测险情,检查学校应急预案准备情况,必要时组织师生员工疏散。

B.加强宣传工作,教育师生员工不信谣、不传谣,维护社会稳定。

②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反应在当地政府统一指挥下,教育局负责领导本系统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灾害等级启动应急预案。

A.I 级事件的应急反应

县教育局救灾指挥部立即运作,协助当地政府组织应急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情况。

B. Ⅱ级事件的应急反应

学校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全力确保校园安全,减少损失,同时向县教育局报告灾情和工作情况。

C. Ⅲ级事件的应急反应

灾区学校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将受灾情况报告县教育局。县教育局派工作组到现场协助工作。

3.善后与恢复

应急处置后,重点应转向善后恢复,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

(1)做好事故伤(亡)人员的治疗(抚恤)工作,尽可能给予优惠补偿,同时协助向保险公司联系赔付。

(2)协助有关部门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疏导师生 员工情绪,稳定校园和社会秩序。全面整治安全隐患,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 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划分

(1)特别重大事件(I 级):各级教育机构网络和学校 校园网上出现大面积的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各级教育机构 主页出现反动、煽动民族分裂、破坏稳定等发动政治信息及链接的;各级教育机构网络发现泄密、失密事件。

(2)重大事件(Ⅱ级):关系稳定事件的讨论已成为校园 网 BBS 或教育机构网络论坛十大热点问题之一,引发校内局部聚 集或其他形式聚集;各级教育机构主页出现淫秽等有害信息及链接的。

(3)较大事件(Ⅲ级):校园网或各级教育机构网络上出现大小字报,呈现可能会影响稳定的苗头性信息;各级教育机构 主页出现不良信息及链接的;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主页服务器、网 络主要互联出口、辖内主干网络中断甚至是全部中断超过 72 小时的。

(4)一般事件(IV 级):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主要网络设 备和服务器受到非法侵入的;主页服务器、网络主要互联出口、辖内主干网络中断甚至是全部中断小于 72 小时(含)的。

3.应急响应

全县教育系统网络和信息安全工作遵循“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快速反应,高效处理。

(1)网络环境事件处置

网络环境安全包含火灾、盗窃、破坏等能或可能影响教育 管理信息网络的事件。供电相关事件,由网络和信息安全应急 工作组负责现场处置,根据停电时间、用电功耗、电池电能储 备、供电管理部门信息、 网络和信息运行情况等条件作调度, 包括次要系统停电减轻负载等措施,密切跟踪参数变化并反馈调整控制,联系相关公司和人员作现场维护。

(2)网络运行事件处置

由各级网络中心运行部门负责,重大事件(包括:线路中 断、路由故障、流量异常、域名系统故障等)立即向网络和信息安全应急工作组组长报告。

(3)网络攻击事件处置

由所属各级网络或信息中心按部门分工和应急流程处置。 对于大规模、影响较大的恶意移动代码、拒绝服务攻击、系统入侵和端口扫描处置:

①通知网络和信息安全应急工作组负责人和中心主管,决定上报或通报;

②按预案通知相关管理员采取措施,或直接实施控制;

③处置人员记录事件处理步骤和结果,总结报告。

(4)信息安全事件处置

发生信息安全事件应紧急通知信息主管负责人,及时消除 非法信息,恢复系统。无法迅速消除或恢复系统,影响较大时实施紧急关闭,并紧急上报。

4.应急保障

(1)组织保障

县教育局和学校建立网络和信息安全应急工作组,并与当 地公安部门、互联网管理安全部门和电信运营商、供电公司等相关单位衔接,划分责任和协调应急机制。

(2)通信保障

县教育局和学校要建立内部、外部信息联络机制,确保应急联络渠道畅通。

(3)环境保障

县教育局和学校应要求建立并保证网络中心的电力、空调、机房等网络安全运行基本环境。

(4)技术保障

县教育局和学校应建立起符合要求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 障技术支撑体系。加紧对日常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置中的关键技 术进行研究,适时予以应用,确保教育管理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平台和技术标准的先进、实用和可靠。

(5)流程保障

县教育局和学校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坚持应 急处置流程,如果出现本层次应急处理流程中断或事件升级,要及时向更高层次报告,避免延误。

5.善后与恢复

县教育局和学校在发生网络和信息应急事件后,应对重大 事件作总结报告,上报市教育局网络和信息安全应急工作组, 经市教育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酌情向有关市级部门通报情况。

(六)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失泄密事件等级确认

(1)失泄密事件等级分类及条件

根据事件危害程度,按省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标准分为三个等级:

①Ⅰ级事件

在两个以上(含两个)省级辖区使用的拟考试题发生泄密; 在媒体登载拟考试题或相关信息;性质为贩卖或蓄意破坏;扩散范围广。

②Ⅱ级事件

A.情况一:在两个以上(含两个)省级辖区使用的拟考试 题发生泄密;未在媒体上登载拟考试题或相关信息;性质为自用;扩散范围有限。

B.情况二:一个省辖区使用的拟考试题发生泄密;在媒体 上登载拟考试题或相关信息;性质为贩卖或蓄意破坏;扩散范围较广。

③Ⅲ级事件

一个省辖区使用的拟考试题发生泄密;未在媒体上登载拟考试题或相关信息;性质为自用;扩散范围有限。

 

危害等级

试卷使用范围

媒体登载

窃密动机

扩散范围

Ⅰ级事件

两省以上

卖或蓄意破坏

广

 

Ⅱ级事件

两省以上

自用

有限

一省内、市内

卖 或 蓄 意 破坏

较广

Ⅲ级事件

一省内、市内

自用

有限

(2)确认主体

国务院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 

(3)确认程序

①事件发生地招生单位应急工作组做出初步判断;

②县工作组办公室汇总各方情况提出初步意见;

③县工作组初步确认事件等级并上报省、市工作组确认。

2.失泄密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接到失泄密事件报告后,立即启动本预案,召开工作组及办公室成员会议,研究部署突发事件处置措施,落实部门责任。 并第一时间向省、市工作组办公室、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上报情况。分级处置措施如下:

(1) Ⅰ级事件

在执行Ⅲ级事件①至⑧项措施的基础上:

①县教育局局长到事件发生地指导、处置工作。

②县公安局分管局长到事件发生地指导、督促及时破案。

③县委宣传部组织、协调新闻媒体按照县工作组批准的内容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发布信息,进行正面报道,对不服从大局、擅自或恶意炒作的新闻媒体进行处理。

④县工作组根据省、市工作组办公室部署,传达国家、省关于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延期举行的决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 做好对考生及社会的解释、安抚、善后等工作,同时做好再次考试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⑤县教育局及考试机构、考生所在学校、单位做好对考生及社会的解释、安抚、善后等工作,同时做好启用副题进行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

(2) Ⅱ级事件

①情况一(试卷使用范围在两省以上):在网络或其他媒体上未发现泄露拟考试题,初步判断窃密性质为自用,扩散范围有限,采取的处置措施同Ⅲ级事件。

②情况二(试卷使用范围在一省内或市内):在网络或其他媒体上已发现拟考试题泄露,初步判断窃密性质为贩卖或蓄意破坏,扩散范围较广,采取的处置措施参照Ⅰ级事件。

(3) Ⅲ级事件

①县教育局立即按本预案开展相应工作。办公室、教育股、教仪站、招生考试中心负责人共同负责处理;办公室、招办值 班,收集、报告考试实施情况,提供启用副题等解决方案,办 公室负责信息发布工作;教仪站负责管理教育媒体和网站相关信息。

②县公安局根据县工作组办公室的要求,立即对互联网进行监控;发现泄密有关的信息,立即采取措施控制嫌疑人员, 并将网站信息通知电信局和工作组办公室;同时派出由局级领 导带队、有技术专家参加的工作组到事件发生地,指导、督促公安机关及时破案。

③电信公司根据县工作组办公室的要求,立即对互联网进行监控,防止有关信息在互联网散布,发现网站发出此类信息, 立即将其封闭。根据需要控制其他通讯手段的通讯范围,有关 情况通报公安局和工作组办公室,必要时派工作组指导、帮助事件发生地监控涉密信息。

④县委宣传部根据县工作组的要求,立即采取有效手段,在破案前防止新闻媒体对有关情况报道和炒作。

⑤县机要保密局和纪委监委根据县工作组的要求,组织、协调事件发生地保密和纪委监委进行查处工作;必要时派工作组指导。

⑥县应急处置工作组根据工作组办公室的部署,启动本级应急处置预案,协调有关部门,立即着手开展调查、处理、侦破工作,有关情况续报工作组办公室。

⑦案件侦破前,应急处置工作组根据工作组办公室的要求,加强新闻媒体管理。未经工作组办公室同意,不得发布失(泄)密事件有关报道。

⑧破案后,纪委监委负责协调有关单位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进行处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⑨考前未破案,但确定试题未大规模扩散,工作组报请市工作组办公室批准后,考试可如期举行。

4.考试实施过程中发生自然灾害,考试被迫中止,按“ 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程序办理,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失(泄)密事件发生,妥善处理停考考生补考问题。

5.考试期间发生交通类、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被迫中止考试,按“事故灾难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办 理,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失(泄)密事件发生,妥善处理停考考生补考问题。

6.考试中发生大规模的集体违纪舞弊事件,按失(泄)密Ⅲ级事件处置。县教育局做好考试组织工作,公安部门立即派 出警力控制局面,防止事态扩大,及时开展案件侦破工作。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失泄密事件发生。

十、附则

本预案是剑阁县教育系统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和响应工作文件,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育督导责任区应遵照执行,也 应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并报县教育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本预案由县教育局制定并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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