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临时用地审批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1-23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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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的相关规定,以下临时用地项目已经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剑阁县自然资源局批准,现将批复内容予以公示:

序号

许可证编号

用地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临时用地用途

用地坐落

用地面积(坐落)

临时用地使用期限

1

剑自然资函﹝2023﹞32号

中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京昆高速公路广元至绵阳段扩容项目第19宗临时用地

材料堆场、施工便道、弃土场、拌合站

剑阁县张王镇大柏村2组,苍山村4、5、6组,紫荆村1组,金光村1、3、5组,长石村1组

7.1617

2023年3月9日至2024年9月29日止

2

广自然资函﹝2023﹞10号

陕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京昆高速公路广元至绵阳段扩容项目第二批(第7宗)临时用地

施工便道、临时生活用房、弃土场

剑阁县剑门关镇张帽村1、3组,茶坪村1组,高观社区4组,八里店村2、3组,新龙村6组

9.1294

2023年1月4日至2025年1月3日止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23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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