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剑阁县不动产权第0014885号)

发布日期:2024-01-24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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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公兴镇兴峰村,王菊英慎将不动产川(2021)剑阁县不动产权第00148885号房屋产权证遗失,房屋坐落剑阁县公兴镇兴峰村三组。因该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做注销登记,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声明人:王菊英

2024年1月24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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