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确定中选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加竞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业主: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2.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剑门工业园区拟收储地块资产评估项目
(2)项目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点 |
磋商最高限价(万元) |
1 |
剑门工业园区拟收储地块资产评估项目 |
剑阁县下寺镇 |
4 |
(3)工作范围:根据资产评估相关技术规范对剑门工业园区拟纳入储备范围的鑫茂农科工业用地(约34亩)土地及建(构)筑物、设施设备等资产进行评估,为该宗地收购储备提供价格参考依据。
(4)计划工期:25日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具备资产评估资质(提供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公告)。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三、本项目的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采取综合评分法。
四、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
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有意愿的供应商请到剑阁县自然资源储备交易中心办公室(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关大道257号剑阁县自然资源局附楼4楼)获取竞争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供应商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2月2日,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3:00—5:00时(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五、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时间及磋商时间
提交方式: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装订成册,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到剑阁县自然资源储备交易中心办公室,逾期提交或者不按规定提交的不予接收。本次不接收其他方式提交的响应文件。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2月8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供应商参加磋商时间:2024年2月8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六、磋商方式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在剑阁县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参加磋商活动;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授权书(格式详见磋商文件)。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通讯地址: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关大道257号
联 系 人:梁先生 王女士
联系电话:0839-6602978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26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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