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关闭剑阁县义兴镇甘水家庭农场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4-02-06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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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府通〔2024〕2号

为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保障居民生产生活用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广元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位于剑阁县义兴镇战备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的甘水家庭农场依法实施关闭。

特此通告。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9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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