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政府关于张龙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14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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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府人发〔2024〕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县十九届人民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张  龙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  伟同志任县财政监督检查事务中心副主任;

陈  韬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普安分局局长;

王春波同志任县成人教育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玉兰、严秋华、吴志斌同志任县妇幼保健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妇女儿童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郑玉东同志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陈  韬同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普安所所长职务。

特此通知。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3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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