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府人发〔2024〕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县十九届人民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张 龙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 伟同志任县财政监督检查事务中心副主任;
陈 韬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普安分局局长;
王春波同志任县成人教育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玉兰、严秋华、吴志斌同志任县妇幼保健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妇女儿童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郑玉东同志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陈 韬同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普安所所长职务。
特此通知。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3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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