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各人民团体:
2023年,全县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乡村振兴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牢牢守住保障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聚力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引领区建设,扎实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全县农业农村发展保持良好态势,“三农”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
为激励先进、鼓舞干劲,根据2023年度乡镇党政和县级部门(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情况,县委、县政府决定,拟对县委办公室等43个2023年度“三农”工作表现突出集体、何绍格等69名2023年度“三农”工作表现突出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相关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0日至3月22日。如有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0839-6605828)提出意见。个人意见需实名提出(含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集体意见需出具单位签章的书面意见,其中乡镇意见应由当地党委、政府共同出具。
中共剑阁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19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