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剑阁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03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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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剑阁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剑阁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政策解读

剑府办函〔2024〕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剑阁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8日


剑阁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控制土地供应总量,合理调整土地供应结构,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保障我县城镇居民住房建设和重点项目用地需求,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规定,结合《剑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及上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要,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依据“城乡统筹、节约集约、供需平衡、有保有压”基本原则,科学合理安排2024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和结构,充分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导向作用,积极服务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切实提高土地资源供给质量和效率。

二、计划指标及配置

剑阁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为154.6019公顷,其中商服用地18.7613公顷,工矿仓储用地84.1574公顷,住宅用地6.6241公顷(包括保障性住房3.0711公顷、普通商品房用地3.553公顷),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15.8031公顷,公用设施用地7.368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1.888公顷。

三、土地供应政策导向

(一)优化土地供应结构。按照“突出重点、有保有压”原则,重点保障社会民生、重大基础设施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国家鼓励类项目用地,合理满足本地特色优势产业项目用地需求,从严控制限制类项目用地,严禁为高能耗、高排放、产能过剩等禁止类项目供地。

(二)优化空间布局。按照区域联动发展和城乡统筹发展要求,落实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空间发展意图和功能定位,统筹人口、城镇、产业、资源要素和生态保护,以更高的品质深入推进绿色城镇化、绿色产业体系,切实改善和增进民生福祉。

(三)促进土地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全面贯彻落实节约优先战略,深入实施“亩产倍增”计划,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强化集约用地评价考核,大力推进“空间换地”,推动土地资源要素向重大平台、优质项目倾斜,促进土地空间复合利用,着力提高土地资源综合利用效率。

(四)深化差别化土地供应方式。坚持按用途管理平等对待用地主体,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不断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推行工业用地多元化供应模式,探索不同产业用地出让年期差别化弹性供地方式;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模式,通过事前约定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等指标,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实现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目标,切实提高土地“亩均”效益。

四、计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健全计划实施责任机制。落实自然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进一步明确相关职能部门责任,建立健全定期会商、政策协调、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制度,加强部门协作配合,主动提供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定期协调解决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对列入计划的项目加快审批,支持帮助各主体推进计划实施。各乡镇和剑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加强规划设计、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协调,及时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共同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计划顺利实施。

(二)健全土地储备运行机制。进一步深化土地储备体制机制创新,科学制定和实施土地储备及其开发计划,合理确定储备土地规模和结构,加大储备土地开发力度,切实加强政府在土地征收、收购、储备、供应过程中的主导作用,保证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有效执行。

(三)不断提升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绩效。严格实施土地供应、开发利用和闲置预警制度,依托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加强对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的动态巡查,完善土地批后跟踪监管措施,不断完善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制度,严防建设用地闲置、低效利用,切实提升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附件:1.剑阁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剑阁县2024年度商服用地供应宗地表

3.剑阁县2024年度工矿仓储用地供应宗地表

4.剑阁县2024年度住宅用地供应宗地表

5.剑阁县2024年度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供应宗地表

6.剑阁县2024年度交通运输用地供应宗地表

7.剑阁县2024年度公用设施用地供应宗地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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