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政府办公室)职能简介
1.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及市政府各部门发送到县政府的文电。指导全县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2.对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拟定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3.负责县政府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4.督促检查县政府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对县政府决定事项和县政府领导指示、批示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5.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县政府部门间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6.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指导县政府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的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
7.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及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
8.组织办理涉及县政府工作的人大代表议案、批评、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建议案工作。
9. 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和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批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设性意见。
10.承担非经营性资产新建、调配审批、公务车辆编制审批、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管理。
11. 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全县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管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
12. 负责县政府总值班室工作,指导全县值班管理,协助县政府领导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3.管理县政府办直属单位。
14.办理县政府和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县政府办公室2024年重点工作
2024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办公厅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及全国党委和政府秘书长会议精神,切实提高“三服务”工作能力水平,努力推动县政府办公室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强化政治建设。全面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广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市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决策部署,始终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坚决扛牢保护古树名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使命担当。二是强化调研辅政工作。围绕中央和省、市、县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实地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更有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经验性材料、简报信息等第一手资料。三是强化服务保障。切实加强机关综合管理,强化沟通协调,做好请示汇报,全面做好办文办会办事等服务保障工作,努力为县政府机关高效运行提供保障。四是抓好作风纪律。全面加强办公室干部队伍思想、作风、纪律建设,着力提升干部队伍能力,充分发挥办公室的中枢作用,优化职责分工,强化协调配合,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为全县工作大局做好保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政府办公室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政府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政府办公室2024年收支总预算1085.79万元,比2023年收支总预算增加157.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经费、项目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政府办公室2024年收入预算1085.7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85.7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政府办公室2024年支出预算1085.79元,其中:基本支出775.79万元,占71.45%;项目支出310元,占28.5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政府办公室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085.79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57.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经费、项目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85.7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6.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政府办公室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85.79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57.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经费、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6.01万元,占86.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万元,占6.63%;卫生健康支出23.78万元,占2.19%;住房保障支出54万元,占4.9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403.25万元,主要用于:县政府办公室公务员、工勤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政府办所有人员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维修维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驻村工作队经费等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22.76万元,主要用于:县政府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工伤、失业保险等人员经费以及政府办事业人员办公费、差旅费、等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10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事务管理支出,包括会议费、OA系统运行费、交流人员经费、文印费、学习培训及招商引资工作经费、综合性调研经费、营商环境及民营经济综合事务费等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7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4.4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9.3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5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政府办公室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75.7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50.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绩效工资、引进人才生活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125.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政府办公室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下降,主要原因是政府带头过紧日子。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县政府办公室现有公务用车0辆。
县政府办公室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政府办公室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政府办公室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县政府办公室下属1个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25.74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39.2万元,增长45.3%。主要原因是2024年一体化结构调整,其他交通费用调整到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县政府办公室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县政府办公室共有车辆0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政府办公室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9个,涉及预算435.74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 0万元;运转类项目9个,涉及预算252.74万元;特点目标类项目10个,涉及预算183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县政府办公室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机关开展重点工作推进、人员交流、综合性调研、网络平台建设及管理维护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