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2024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4-04-29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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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职能简介

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县委相关决策部署。

1.负责全县党的组织体系、组织制度建设,负责全县各级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的政策研究和规划指导,负责指导开展党员发展、教育和队伍管理工作,负责开展新时期党的建设理论课题调研。

2.负责全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宏观管理。负责县委管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日常管理,提出调整配备建议,审核办理任免、工资、退休、兼职、待遇等有关事项。负责全县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3.负责管理全县公务员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公务员管理政策法规,承担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培训、监督、工资福利等工作,指导公务员绩效管理工作。

4.负责全县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牵头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牵头推进县校(院、企)战略合作、人才对外开放、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工作,统筹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和人才表彰奖励。

5.负责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宏观指导、政策规划、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县重点培训项目的策划、实施和管理,指导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建设管理、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

6.负责全县干部监督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制定和落实干部监督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对选人用人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受理和办理有关问题举报,组织实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及抽查核实工作。

7.负责全县老干部工作的宏观指导、政策制定、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指导落实全县离休干部和副县级以上退休干部(不含职级晋升为副处级及以上的退休干部)的待遇、管理工作。负责县离退休老干部学习和活动阵地的建设、管理工作。

8.负责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抓好党员和干部的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科学文化、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学习。负责县直机关党的建设,分类指导县直机关及有关单位机关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指导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负责审批县级各部门和直属企业、事业单位党总支及党支部的建立,党组织领导班子的组成,并负责其考核、培训工作。

9.统一管理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10.负责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担县委党建领导小组、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2024年重点工作

2024年,我们将始终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抢抓总书记亲临剑阁视察重大机遇,坚决扛牢“走在前列”责任担当,以最大决心、最高要求、最实举措,奋力推动剑阁组织工作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

一是坚持“最高站位”举旗帜。深入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计划,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统筹用好用活全省首批学习践行党的创新理论现场教学点和翠云廊干部正确政绩观教育基地,办好“雄关大讲堂”和各类培训班,持续深入将总书记殷殷嘱托转化为全县党员干部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生动实践。

二是突出“最好导向”选贤能。实施“古柏育新苗”年轻干部帮带成长计划,启动“135”培养行动,动态培养储备100名优秀年轻干部、300名专业干部、500名后备干部人选。用好政治素质考察“两张清单”,加大一线考核、专项考核力度,充分发挥干部监督员“前哨”作用,锻造干部考察员“金睛火眼”,选配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的好干部。

三是营造“最优环境”聚英才。进一步优化“引才十二条”措施,探索开展专项招引,多措并举扩大人才增量。用好“智兴天府专家行”厅县合作平台和“组团式”帮扶资源,加大古柏保护、文化传承和铝基(硅基)新材料等产业人才引育,用好用活“周末工程师”,全力实现国省人才计划入选“零”的突破。

四是培育“最靓品牌”强根基。深入实施“5+5”基层党建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着力夯实“五个基本”建设。开展“一村一示范、百村共振兴”行动,新建25个特色党建示范点。加快推进村集体经济壮大计划,突出抓好中省财政扶持项目建设,力争2024年底实现200个村集体经济收入超10万元。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和“邻里党建”品牌建设,推动各领域党建提质增效。

五是淬炼“最美组工”践初心。严格对标“第一方阵排头兵”要求,持续深化全域基础规范行动,举一反三推动各领域基础性工作全面过硬。实施组工干部“五大提能”工程,开展“组工干部进村(社)”活动,加快“五个机关”建设,全力锻造卓越组工队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1253.64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4.8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2024年收入预算1253.6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59.67万元,占12.7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93.97万元,占87.26%。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2024年支出预算1253.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7.75万元,占62.84%;项目支出465.9万元,占37.1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253.64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4.8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93.97万元,上年结转159.6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83万元、农林水支出17.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9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93.97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22.8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7.8万元,占78.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4万元,占13.84%;卫生健康支出25.82万元,占2.36%;住房保障支出我58.94万元,占5.3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422.14万元,主要用于:组织部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83万元,主要用于:党员培训教育费、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雄关大讲堂、全国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网络宣传工作经费、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02.26万元,主要用于:组织部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50.4万元,主要用于:选调生到村任职补助、剑门英才之家运行经费、脱贫县千名紧缺专业人才顶岗培训、干部春节慰问、驻村干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经费、80周岁以上无职老党员定额补助、关工委工作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2024年预算数为72.8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包括:老干部春节及重阳节慰问金、老干部公用经费、老干部异地活动费、老干部体检费、老干部特需费、老干部《晚霞》杂志费、老干部活动经费、离退休干部活动阵地运行维护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78.5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6.3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9.4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58.9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87.7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94.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93.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2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2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下降,减少0.91万元。主要原因是执行规定,压减”三公”经费。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老干部服务中心开展活动。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3.74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6.1我万元,增长38.59%。主要原因是2024年一体化结构调整,其他交通费用调整到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共有车辆1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1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3个,涉及预算399.96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93.73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9个,涉及预算306.23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机关下属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指机关单位开展其他组织管理工作的支出。

(七)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东西部协作项目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负责的培训项目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指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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