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县纪委职能简介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机关、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织(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县委县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具体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订全县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参与起草制定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7、在市纪委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纪委、乡镇监察室、县管企业和县属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县委和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县纪委2024年重点工作
2024年,县纪委监委将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市纪委全会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扣中心大局发挥护航作用,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正风肃纪反腐。
1.政治监督强保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广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大蜀道国际文化旅游目的地核心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等创建目标,围绕古柏保护“九件大事”、文化传承“五件大事”,持续跟进、专班监督工业突围、文旅升级、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落实,纪律护航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有序推进政治巡察,贯通运用“纪巡审”监督合力,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2.正风肃纪护发展。全面开展“蜀道纪律作风行”专项行动,重点防范风腐交织“节日病”,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驰而不息纠治“四风”顽疾。做实营商环境监督“一点三员一机制”,开展“拼经济、比发展、晒服务、评局长”活动,重点纠治“不担当、不作为,不主动、不争先,假作为、乱作为”等六类突出问题,接续深化纪律作风,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坚持“零容忍”惩贪治腐,重点查处插手项目工程建设、以权谋私等方面典型案件,持续巩固“不敢腐”的强大震慑。
3.系统施治净生态。大力开展“明纪释法”教育,分层分类开展“一把手”、科级领导干部、年轻干部等不同群体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真正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开展“5+2”及国企、审计、自然资源、医药等领域系统治理“回头看”,深入剖析案件发生根源,深化运用重大典型案件“3223”和一般案件“六个一”以案促改模式,推动制度机制防腐由表及里、切中要害,深化拓展全域治理成效。
4.维护民利守基层。紧盯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查基层民生领域“蝇贪蚁腐”,确保涉农惠民政策落实到位,不断提升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创新推进乡村振兴领域专项监督。专项治理村级财务管理突出问题,高标运行乡村振兴项目“一键通”数字监督平台,促进行业部门履职透明化、群众查询举报便利化、监督执纪问责精准化,形成乡村振兴“大数据+监督”特色品牌。
5.廉洁教育塑新风。深化党员干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持续提升“传家风·立政德”家风教育成效,筑牢家庭助廉防线。开设“青年勤廉”廉洁套餐,扣好年轻干部廉洁从政“风纪扣”。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扎实开展廉洁教育“九进”活动,建设一批“廉洁细胞”示范点,深度挖掘剑阁红色文化、蜀道文化中的廉洁元素,高标准打造“大蜀道廉洁文化基地”,创建全省优秀廉洁文化教育品牌,推动优良党风政风促民风、带社风。
6.严于律己建队伍。深化主题教育及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对标抓好“四强”行动,分层分类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升队伍高素质专业化能力水平。坚持刀刃向己,从严自我监督约束,做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雄关铁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纪委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纪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纪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2165.39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6.9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纪委2024年收入预算2165.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65.3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纪委2024年支出预算2165.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4.39万元,占78.71%;项目支出461.00万元,占21.2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纪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2165.39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6.9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65.3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37.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2.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8.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纪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65.39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6.9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37.24万元,占84.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33万元,占7.27%;卫生健康支出52.82万元,占2.44%;住房保障支出118.00万元,占5.4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271.73万元,主要用于:县纪委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及纪检监察事务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等。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24年预算数为461.00万元,主要用于:县纪委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包括纪检监察办案经费、李榕家风纪念馆运行经费、百姓问廉、机关问效、剑阁问政经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工作经费、纪检监察宣传教育经费、廉洁文化建设、系统建设维护建设费、乡镇谈话室规范化建设费、执法执勤车辆购置等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04.51万元,主要用于:县纪委下属事业单位廉政教育中心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引进人才安家、生活补助、差旅费、办公费、交通费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57.3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48.6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4.1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18.0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纪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04.3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20.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支出。
公用经费283.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纪委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6.2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2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0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下降,主要原因是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减少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长,主要原因是购置1辆执法执勤用车。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2辆,商务车1辆,越野车2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5.0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商务车1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00万元,用于6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办案、办理信访、纪检监察等工作开展。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纪委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纪委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县纪委下属委机关1家行政单位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83.41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64.98万元,增长29.75%。主要原因是2024年一体化结构调整,其他交通费用调整到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县纪委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县纪委共有车辆6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6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25.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安排25.00万元。拟购置执法执勤用车1辆。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县纪委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3个,涉及预算744.41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 0万元;运转类项目5个,涉及预算379.41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8个,涉及预算365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务(项):指机关单位开展案件查办、信访办理、宣传教育等工作的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机关下属单位廉政教育中心的基本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办公用房水电费、邮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交通费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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