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委编办2024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4-04-29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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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县委编办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中央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起草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县级部门“三定”规定,指导县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评估改革效果。参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区划调整的有关工作。

3.拟订全县各级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总额分配方案,审核呈报跨层级调整行政编制事项。负责全县行政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和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对县直机关和县属事业单位使用空缺编制补充人员进行审批。

4.负责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县人大、县政协机关,县法院、县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县委机关、县人民团体机关、乡镇机关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协调县级部门之间及县级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指导县级部门行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5.拟订全县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和事业单位编制标准及实施意见,负责县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审核县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负责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责的审核工作。

6.监督管理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及机构编制规定执行情况,建立机构编制工作考核评估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7.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属事业单位和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授权的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8.指导和监督管理县级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依法处理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规的行为;负责县本级登记管辖范围内的事业单位法人代表培训;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统计、咨询和网上登记等工作。

9.负责全县党政群机关及其事业单位的政务和公益中文域名管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工作。

10.负责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审批服务便民化督导落实、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和行政综合执法改革等相关工作。

11.承担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日常工作。

12.依法依规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等职责。

13.完成县委、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县委编办2024年重点工作

1.抓好全县机构改革任务落实。适时召开全县机构改革推进会和县级涉改部门培训会,扎实做好涉改部门(单位)“三定”规定制定修订、有关机构编制事项调整和具体实施等工作。稳妥做好事业单位转隶工作。

2.调整完善乡镇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重点领域机构编制资源统筹调配力度;持续加强开发区差异化机构编制保障力度,强化农业园区、景区管理体制研究,积极探索经济开发区与相关部门合署办公的运行机制。

3.加强民生相关领域机构编制服务保障。围绕教育提质和健康守护工程,开展试点推进学区制改革及学区化管理,推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在城乡、区域、学校和学段间合理配置;做好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以及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涉及的机构编制保障工作;积极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持续用好用活县级人才专项事业编制,积极保障民生等重点行业领域高层次人才用编需求;积极应对老龄化发展趋势,优化老龄工作职责,强化机构设置。

4.加强权责清单管理运用。根据机构改革和职责调整情况,适时调整及时印发县本级行政权力事项,优化完善责任清单。持续向基层差异化精准赋权,强化下沉事项力量保障,加强县级行业部门指导监督,确保基层接得住、管得好。依据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明确乡镇基本职能,理顺县乡权责关系,以清单形式列明乡镇权责事项,严格乡镇职责准入制度。形成事权清晰、责能相适、履职顺畅、保障有力的乡镇权责体系,推动基层治理效能不断提升。

5.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紧盯机构改革方案落实,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保障机构改革平稳运行、不打折扣。按照市上部署,全面推开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工作,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后的运行评估,强化评估结果运用,优化完善有关机构职责和体制机制。做实做细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处工作,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6.抓实机构编制法规制度贯彻落实。加强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建设的前瞻思考和研究,为市级出台相关政策举措提供有力参考和支撑。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法规制度,在工作中持续抓好执行和落实。强化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宣传。持续推进机构编制系列法规制度进党校,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机构编制政策法规讲透彻,让机构编制纪律入脑入心。强化机构编制纪律预防教育,严肃查处“条条干预”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7.打造“政治强、业务精、作风优”的高素质专业化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让各项工作旗帜鲜明地体现党的意志、党的原则和党的纪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持续开展干部争先提能行动,通过参训提能、实践锻炼、专业训练等方式,引导干部职工在干中学、学中干,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深入开展集中性教育,加强党员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持续涵养机构编制系统清风正气。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委编办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委编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县委编办2024年收支总预算319.65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1.47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经费、项目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委编办2024年收入预算319.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9.6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委编办2024年支出预算319.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7.8万元,占90.04%;项目支出31.85万元,占9.9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委编办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319.65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1.4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经费、项目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9.6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9.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7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委编办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19.65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21.4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经费、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9.16万元,占81.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98万元,占9.07%;卫生健康支出9.77万元,占3.05%;住房保障支出21.73万元,占6.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74.6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31.85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党政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及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等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52.6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支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8.9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7.3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2.4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21.7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编办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7.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6.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30.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委编办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下降,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编办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编办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县委编办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0.99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1.83万元,增长61.17%。主要原因是2024年一体化结构调整,其他交通费用调整到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县委编办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县委编办共有车辆0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县委编办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涉及预算62.84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 0万元;运转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30.99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31.85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指机关单位开展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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