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负责县四套班子公务接待;2、负责在我县举行的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后勤保障工作;3、负责全县重要商务接待;4、统筹指导全县各乡镇、部门公务接待和商务接待工作;5、负责全县重要调研活动点位筹备工作;6、各类巡视巡察、考察视察、督查检查、调研等专项保障工作;7、负责我县党政代表团外出考察学习后勤保障工作;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4年重点工作
2024年,我中心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广考察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高效率统筹协调、高水平参谋辅政、高标准服务保障,积极构建领导有力、部门协作、资源整合的“大接待”格局,推动公务服务工作登台阶、上水平,为我县加强对外联系、凝聚人气、扩大交流、推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1、把握新形势,助推经济社会发展。一是突出政治赋能。始终牢记政治属性,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决策部署,坚持用党中央精神分析形势、指导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县委、县政府要求。二是服务保障聚能。“拓”硬件。督促并配合定点酒店完善硬件设施,对餐厅、客房等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增添设施设备,改善用餐、住宿环境,购置全新餐具器皿及房间设施,全面提升客房、餐饮、会议服务硬件设施。“拓”软件。组建服务专班专门配合接待工作,督促定点酒店提升管理水平,开展厨师团队培训和服务人员培训,组织酒店厨师团队赴市内外接待基地实地参观学习,提升菜品制作和创新能力,组建菜品提升小组,开展餐饮菜肴专业知识培训和菜品创新评比,共同交流研发新主题宴和特色菜品。“拓”眼界。赴外地进行实地考察学习,了解先进地区的经济发展成果,体验公务服务的专业水平,围绕点位、食宿、交通等服务保障方面和同行进行深入交流,学习总结可借鉴的先进经验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三是锻造队伍蓄能。狠抓学习提能,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广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相结合,组织开展系统集中学,督促好职工个人学;狠抓队伍建设,坚持严格管理和关心关爱并重,积极推荐提拔科级领导,计划完成调入干部3名,职级晋升1名。四是涉外事务提能。认真落实党中央外交大政方针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强化党对外事工作的领导,全面做好涉外风险防范,强化主动式对外合作交流,抓好经济外事、民间外交、对外宣传和涉外安全等重点工作,切实提升“谋外事”“办外事”的能力和水平。主动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深化拓展对外开放大交流,积极推动“剑阁产”“剑阁造”走出国门。提升外宣工作针对性和时效性,利用好天府旅游名县优势,不断拓展国际友好合作“朋友圈”,持续为国际人士来剑、剑阁企业“走出去”创造更多便利条件,推动大蜀道文化、三国文化走向海外。
2、聚焦新任务,展现剑阁良好形象。一是提站位。提升对公务接待的理解和认识,公务接待不仅仅是迎来送往、安排食宿,而是宣传和展示自我、开发资源、取得最大效益的过程,突破定势,激活思维,从更高的层次、更广的领域认识公务接待,并将其置于整个工作大局中谋划和开展。二是提品质。组织接待干部跟随外出学习,主动对接其他县区,赴苍溪、旺苍、朝天等兄弟县区交流工作经验,注重运用省、市公务服务会议成果,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探索推动接待改革创新方式,推行公务接待改革,努力打造特色接待品牌。三是提精神。加大干部交流推荐力度,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提升接待队伍内生动力,通过教育引导、制度规范、科学考核、双向激励等措施,开展每周一次业务培训、每月一次业务考试,督促接待干部掌握剑阁县情、人文历史、经济发展成果,确保在接待工作中有良好的精神状态与知识储备。
3、落实新要求,拓展接待工作职能。一是转型升级上要实现新跨越。探索公务服务由单纯性服务型向综合性辅政型转变的路径,建立机构设置统一、联动配置统一、资源共享的保障机制,加大商务接待、部门接待等统筹力度,做细任务接收、点位统筹、线路安排、食宿服务、协调领导等各个环节,形成一套全程统揽、全程参与的接待体系。二是服务保障上要实现新提升。整合全县接待场所、乡镇特色菜品等资源,建立信息共享、资源统筹使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接待预案、筹备勘察、参观考察、餐叙等流程;规范乡镇接待阵地建设,分类指导乡村农家乐接待业务,提升接待质量;持续开展“乡村名厨”交流学习,提升接待能力。三是合规管理上要实现新成效。进一步完善事前审批制度,合理控制接待费用,确保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邀请纪检、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公务接待的监督和审计。四是“四库建设”上要实现新发展。建立健全“四库”信息档案库,责任划分到人,掌握工作主动权、做到信息快捷、工作超前、准备充分、服务精细。五是队伍建设上要实现新突破。按照政治上强、业务上精、作风上硬、工作上实、廉政上好的总体要求,健全人才培养机制,加强业务技能培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六是安全管理上要实现新进展。强化食堂安全管理,重视食品安全,坚决守住食材安全底线;办公区域常态化组织开展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节假日前夕和重要时间节点组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动态检测;组织公务用车驾驶员开展驾驶技能、安全意识、交通法规、应急处理等知识培训,提升安全意识;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当好自身安全第一责任人,自觉遵守安全管理各项规定,全面提升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属二级单位,设有内设机构3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公务和外事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公务和外事服务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619.68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22.4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及人员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公务和外事服务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619.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9.68万元,占83.86%;上年结转100万元,占16.14%。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公务和外事服务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619.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68万元,占21.73%;项目支出485.00万元,占78.2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公务和外事服务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619.68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22.4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及人员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9.68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0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公务和外事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19.68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29.6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4.6万元,占95.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4万元,占2.32%;卫生健康支出4.01万元,占0.77%;住房保障支出9.03万元,占1.7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494.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2.0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4.0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9.0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公务和外事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4.6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5.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
公用经费9.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公务和外事服务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69.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2.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承担以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名义接待的重要客人。包括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办领导及其团组;来我县检查、交流和考察工作或因事途径的副市(厅)级领导及其团组;应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安排或县领导邀请来我县参观考察的各界知名人士、学者、记者接待工作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1辆、考斯特2辆。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中央、省、市在本县召开的大型会议、大型活动、公务接待等活动后勤车辆保障工作;负责全县和县四大班子重要考察调研用车服务。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公务和外事服务中心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公务和外事服务中心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剑阁县公务和外事服务中心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剑阁县公务和外事服务中心共有车辆3辆,其中,轿车1辆、考斯特2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剑阁县公务和外事服务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3个,涉及预算394.18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46.18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9个,涉及预算348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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