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4-05-06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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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目标绩效事务心职能简介

1.根据上级和县委、县政府年度工作重点,负责做好县级部门和乡镇的目标绩效指标制定、目标运行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

2.负责市委、市政府年度综合目标绩效指标的分解,运行监管、督促落实和汇总上报工作;

3.负责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重要文件等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

4.负责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督促检查工作。

5.负责省市和县定民生实事任务分解、督促落实、考核迎检和汇总上报等工作。

6.负责解决形式主义问题,为基层减负专项机制办工作。

(二)剑阁县目标绩效事务心2024年重点工作

1.做好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重要文件等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

2.制定剑阁县2024年县级部门和乡镇目标绩效指标。并做好日常运行监控工作,适时对部门和乡镇进行调研、督导、检查。

3.做好我县年终综合目标考评的组织实施工作。

4.做好迎接市上对我县综合目标考评相关工作。

5.做好各级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

6.围绕民生实事目标要求,全力完成省市县任务。

7.紧盯“形式主义问题”,切实做好为基层减负的工作。

8.做好上级检查我县重大决策落实、环保、巡视整改、经济运行、项目投资和产业发展等工作的协调、筹备、迎检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剑阁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无下属二级单位,无纳入2024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164.60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9.3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督查工作任务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164.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4.60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164.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60万元,占81.77%;项目支出30万元,占18.2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64.60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9.3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督查工作任务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4.6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6.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0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4.60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9.3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督查工作任务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6.69万元,占83.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6万元,占8.12%;卫生健康支出4.53万元,占2.75%;住房保障支出10.02万元,占6.0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06.69万元,主要用于: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事务管理支出,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3.3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4.5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0.0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4.6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7.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7.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3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下降0.15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剑阁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剑阁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7.33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6.91万元,增长66.31%。主要原因是2024年一体化结构调整,其他交通费用调整到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剑阁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剑阁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剑阁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预算47.33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 0万元;运转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22.33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25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剑阁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剑阁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机关开展目标绩效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以及其他费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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