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府函〔2024〕36号
县住建局:
你局《关于审定〈剑阁县全面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请示》(剑住建〔2024〕3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剑阁县全面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一并将县城与乡镇纳入该方案统筹实施。
二、请你局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加强项目建设业务指导,严格规范项目施工和资金管理,确保项目质量、资金安全,高质高效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三、请你局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保障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切实发挥资金效益。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9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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