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6〕77号)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县交通运输局决定召开县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4年5月下旬。
二、听证会地点
县交通运输局二楼会议室(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关大道333号)。
三、听证项目
县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
四、听证方案要点
(一)县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拟定方案
1.成本监审情况
通过分层抽样调查与随机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我县出租车运营公司中选取不同车型,车龄等共计100辆出租车作为成本调查的样本。通过调查数汇总,结合成本调查相关规定,综合计算得到我县巡游出租车运营成本的调查结论为: 单位载客公里成本1.39元/公里。
2.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6〕77号)。
3.运价调整理由
一是行业营运成本增加。2007年县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成本为0.67元/公里,2024年核定运营成本为1.39元/公里,增长率为107%,期间运价未作调整。
二是我县城区巡游出租车至2007年以来一直是3元的起步价未调整过。近年来,受油气价格波动影响,出租车经营者反映强烈,要求上调出租汽车运价的呼声较高。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我局统筹考虑行业运营状况、群众承受能力以及周边市县巡游出租车运价水平等因素,在成本监审的基础上,决定召开县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听证会。
4.运价调整具体方案
起步价:日间(6:00—22:00)由原来的起步价3元/公里调整为4元/公里;夜间(22:00—6:00)由原来的起步价4元/公里调整为5元/公里。
运价:日间(6:00—22:00)由原来的1.2元/公里调整为1.4元/公里,5公里之后,由原来的1.8元/公里调整为2.2元/公里;夜间(22:00—6:00)由原来的1.4元/公里调整为1.6元/公里,5公里之后,由原来的2.2元/公里调整为2.4元/公里。
五、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一)听证人(6名)
何浩 男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锦浩 男 县交通运输局运输股负责人
魏先永 男 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附远德 男 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郑飞 男 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运输股负责人
何明峰 男 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运输股干部
(二)消费者(15名)
尤剑峰 男 拐枣坝康诚大药房经营者
李建林 男 县国省道公路养护段职工
张敏 女 恒利汽修厂职工
袁雪琼 女 工商银行食堂退休职工
张金秀 女 二居民点小茶馆经营者
李文星 女 水利巷绵阳高米粉经营者
赵兴智 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剑阁支公司经理
李怡儒 男 县公安局民警
乔贵生 男 恒声广告有限公司经营者
卫繁荣 男 双旗美村土鸡养殖户
涂秉位 男 县自然资源局规划股股长
罗淦 男 四川坤才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营负责人
吴焘嘉 女 中国移动剑阁分公司员工
罗芳 女 和谐宾馆经营者
杨欢 女 家庭主妇
(三)经营者及驾驶员代表(7名)
谭晓兵 男 恒利出租公司经营者
赵生武 男 恒利出租公司驾驶员
伍刚 男 恒利出租公司驾驶员
何成建 男 恒利出租公司驾驶员
刘代庆 男 恒利出租公司驾驶员
李华国 男 恒利出租公司驾驶员
姜映飞 男 恒利出租公司驾驶员
(四)专家学者(2名)
张玉 男 四川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罗红梅 女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计
(五)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
何开建 男 人大代表 公兴镇党委书记
岳安奎 男 政协委员 县安康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公司总经理
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等部门代表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8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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