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城北小学校2024年单位预算

发布日期:2024-04-29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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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城北小学校职能简介

本单位主要职能职责是实施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1、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政策。

2、维护学校的教学秩序,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3、积极稳妥地推进教育改革,按教育规律办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4、根据学校规模,设置学校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5、坚持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方针,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使学生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6、抓好教师队伍建设,使每个教师都热心于教育事业。

(二)剑阁县城北小学校2024年重点工作

(1)依法治校,依法执教。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2)继续做好乡村振兴工作。充分发挥义务教育作用,坚持教育振兴。

(3)夯实教学过程管理,全力推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度融合,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4)认真做好学生资助工作,落实好党的惠民政策。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剑阁县教育局的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本单位无下属机构,设有内设机构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城北小学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城北小学校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349.07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68.78万元,主要原因是无上年结转收入、义务教育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教职工人数减少,人员经费预算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城北小学校2024年收入预算349.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9.0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城北小学校2024年支出预算349.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8.27万元,占96.91%;项目支出10.80万元,占3.0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城北小学校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349.07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68.78万元,主要原因是无上年结转收入、义务教育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教职工人数减少,人员经费预算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9.07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270.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城北小学校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49.07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21.44万元,主要原因是义务教育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270.03万元,占77.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34万元,占10.70%;卫生健康支出13.69万元,占3.92%;住房保障支出28.00万元,占8.0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2024年预算数为14.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正常运转的学前基本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维护费等学前教育学生公用经费。

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24年预算数为255.6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维护费等小学阶段义务教育学生公用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7.3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3.6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28.0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城北小学校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38.2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6.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12.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城北小学校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3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4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城北小学校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城北小学校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剑阁县城北小学校无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剑阁县城北小学校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剑阁县城北小学校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剑阁县城北小学校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23.03万元。其中:运转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23.03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幼儿园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三)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小学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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