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义兴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4-05-05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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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二) 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

(二)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事项。

(二)2024年重点工作

1.聚焦新质生产力,逐步调优“三农”结构

强化目标导向。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围绕“一区两园、大园带小园”发展思路,锚定建设目标,强力推进我镇畜牧产业化链条式发展,聚焦红星、工农脱贫村产业园,强弱项补短板,全面提升软籽石榴园区品改升级,持续巩固脱贫成果,积极推进经济发展,努力形成“大园带小园”发展格局。同时以农村土地流转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经营为重点,依靠科技支撑,调优产业结构,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契机,落实好2024年1000—15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同时认真做好农业近五年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编报,重点是水利渠道畅通、当家塘、重要涵闸及沿园区排涝沟渠整治。积极对接跟踪辖区内提灌站建设项目,力争纳入年内实施项目库。充分利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务实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稳步推进水利兴修项目,不断完善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农业生产现代化水平。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引导种养大户、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经营主体参与土地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化经营格局,逐步嵌入代播代种、代防代管、代收代销等生产经营方式,建立生产经营基地。全年力争新增土地流转面积3000亩,新增劳务专业合作社2个,规模化家庭农场3-5个,社会化服务组织6个。

2.巩固脱贫坚成效,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深化防止返贫监测。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底线任务,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和“三个总体稳定”要求,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饮水指标,持续推动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落实落细,做好全镇3726户11099人的防返贫监测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强化扶贫资产管理。全面落实扶贫资金资产监管机制,根据“资金清、项目清、底数清”的原则,完善项目资金台账、资产台账、后续管理台账,对160处扶贫资产健全管理制度,强化对基础设施、产业扶贫项目和资金的全程监管,确保公益性资产持续发挥作用、经营性资产不流失。构建人才支撑体系。制定出台乡村人才振兴激励专项措施,明确人才引进方向,加大对农业高尖端人才引进支持力度,多举措回引懂技术、懂市场、懂农业的专业实用人才。让曾经“走出去”的成功人士“走回来”,把在外积累的经验、技术以及资金带回义兴。

3.抓产业促招商,强力汇聚发展动能

抓牢项目建设工作。以增强群众幸福感、获得感为出发点推动项目谋划与项目储备,充分开展好前期论证和设计工作,积极争取更多的惠民项目资金落地义兴,补齐基础建设领域短板,进一步完善好辖区内基础设施配套与提档升级。强力推进招商引资。立足义兴资源优势,奋力赶超,不断吃透国家政策,进一步加大项目争取和招商信息捕捉力度。坚持主要领导带头抓招商工作制度,抽调全镇精干力量,组建招商引资工作专班,持续优化招商队伍,靠前服务、抢抓机遇,各方面资源挖掘招商信息,主动赴各地敲门招商、精准招商每月不少于2次。以项目落地为目标,全力以赴推动资金资源回流义兴,推动固定资产建设。全力优化营商环境。以“廉政、效能、服务”为主题,狠抓窗口管理,定期开展培训,提升窗口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切实做到热情服务、微笑服务、主动服务、耐心服务、文明服务,推行首问负责制,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工作作风。

4.实施民生工程,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聚力民生实事工作。全面摸排低保、五保、残疾、脱贫户、监测户等重点群体就业失业情况和服务需求,制定“一人一策”援助计划,积极协调组织开展专题招聘会2次以上,把岗位送到“家门口”,切实增加群众就业途径。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不少于3次,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素质,拓宽灵活就业渠道。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全面落实“双减”政策,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持续加大“控辍保学”力度,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有学上、上好学”,确保实现“一个不能少”的目标。紧盯住房安全,全力推进空置房拆除和危旧房改造工作,做到危旧房及时发现、及时鉴定、及时改造,确保危房不住人,住人不危房。确保居民饮水安全,定期开展居民饮水安全检查,巩固提升安全饮水保障,确保全镇群众生活饮用水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持续稳定。持续扮靓绿水青山。抓实网格化环境监管、河长制、林长制等各项工作,推进山水林田湖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扎实推进森林防火、秸秆禁烧、扬尘防治工作。进一步扩大秸秆回收综合利用覆盖面,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加大“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和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加快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清零”。严格生态环保监管,扎实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基本保障全面覆盖、兜底保障无缝衔接的社会保障制度。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方式,加大各类保障政策的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巩固城乡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全覆盖成果,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之间有效衔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群众守法意识。深化平安义兴建设,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严厉打击黄赌毒、邪教、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剑阁县义兴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义兴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 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其他支出。剑阁县义兴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1134.56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72.39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结转资金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义兴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入预算1134.5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76.02万元,占24.3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53.54万元,占75.2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万元,占0.44%。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义兴镇人民政府2024年支出预算1134.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0.38万元,占51.15%;项目支出554.18万元,占48.8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义兴镇人民政府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134.56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72.39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结转资金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53.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76.0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0.21万元、国防支出0.5万元、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42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万元、 农林水支出579.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75万元、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万元、其他支出0.0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义兴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53.54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30.4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4.21万元,占30.95%;国防支出0.5万元,占0.0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42万元,占0.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97万元,占6.68%;卫生健康支出18.9万元,占2.21%;城乡社区支出10万元,占1.17%;农林水支出459.28万元,占53.81%;住房保障支出41.75万元,占4.8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万元,占0.1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0.8万元,主要用于:镇人大办公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2024年预算数为2.08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镇人大会议支出,包括会议用餐及相关支出等。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2024年预算数为2.6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45.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2024年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办公等;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5.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2024年项目支出,包括社会治理、乡风文明建设、妇女儿童工作,老促会等;

6.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乡镇纪委监察工作,包括日常办公等;

7.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团委工作,包括日常办公等;

8.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79万元,主要用于:宣传工作,包括日常宣传等。

9.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84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党组织活动,包括党员培训和党组织活动等;

1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乡镇信访事务支出;

11.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2024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征兵工作相关支出;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24年预算数为0.42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文化设施和设备建设等。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5.67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在职人员养老保险;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社会和就业保障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31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在职人员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8.8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0.0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7.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4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垃圾清运和环境整治工作等。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16.9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包括事业人员工资日常办公等;

1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 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2024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火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2.12万元,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驻村帮扶保障经费等;

2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228.21万元,主要用于:村级组织经费保障,包括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等。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41.7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乡镇在职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3.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救援事务(款)消防应急救援(项)2024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微型消防站建设。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义兴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80.3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12.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基本退休费、 遗属生活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67.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义兴镇人民政府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1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下降,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义兴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5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义兴镇人民政府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剑阁县义兴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7.46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4.93万元,增长28.42%。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其他交通费用纳入公用经费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剑阁县义兴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剑阁县义兴镇人民政府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剑阁县义兴镇人民政府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9个,涉及预算345.62万元。其中:运转类项目22个,涉及预算90.29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8个,涉及预算255.33万元。因部分项目内容涉密,不予公开。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代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指反映乡镇党组织活动及党员培训和宣传事务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十三)国防(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指反映用于兵役征集等方面的支出。

(十四)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部门实施由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支出。

(十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九)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城乡社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反映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二十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十六)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救援事务(款) 消防应急救援(项):反映乡镇微型消防站建设等支出。

(二十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九)“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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