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姚家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4-05-05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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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姚家镇人民政府职能简介

(二)剑阁县姚家镇人民政府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 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预算情况

(二) 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

(二)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姚家镇人民政府职能简介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产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项目开发,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区域内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卫计、文化、教育、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事项。

(二)剑阁县姚家镇人民政府2024年重点工作

1.坚持经济先行,稳定发展基本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紧紧围绕全县百万土鸡产业带建设目标,大力发展剑门关土鸡产业,提质升级剑门关土鸡现代产业园建设,打造建成省星级产业园区。做深做实文旅融合发展文章,围绕“马耳山”等优质旅游资源,积极推进五指山旅游的改造升级,争取尽快实现开园营业。

2.聚焦乡村振兴,注入强劲发展动能。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健全完善监测帮扶机制,加强动态监测,严格监测识别程序,聚焦精准帮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有序做好政策衔接,全力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

3.抓实项目落地,积蓄发展新动能。充分利用地处“一环线”重要区位,发挥交通、特色资源等优势,进一步加大对上争取上下功夫,在对外协调上下功夫,加强项目储备,争取协调项目建设。严格落实重点项目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包联制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全力推进关刀河剑门关土鸡现代产业园等重点项目建设。

4.夯基础强民生,厚植为民情怀。着力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深化社会化公共服务,切实做好民生保障、民生福祉,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实践活动,全力以赴办好民生实事项目。严格兑现各类国家政策性强农惠农补贴,加大民政救助力度,积极做好特困人群、“城乡低保”和优抚对象政策落实。关心关爱农村老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做好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等工作。

5.保安全促稳定,构建基层治理新格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持续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大力发扬“枫桥经验”。充分利用雪亮工程对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等特殊人群实施精细化网格管理。严守底线构建安全综合体系,持续加强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等工作,进一步提升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能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剑阁县姚家镇人民政府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姚家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剑阁县姚家镇人民政府单位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1441.78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13.71万元,主要原因是村级公共运行资金提升及项目资金增多。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姚家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入预算1441.7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51万元,占10.4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85.78万元,占89.18%;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万元,占0.35%。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姚家镇人民政府2024年支出预算1441.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1.72万元,占63.93%;项目支出520.06万元,占36.0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姚家镇人民政府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441.78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13.71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村级公共运行资金提升及项目资金增多。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36.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4.36万元、国防支出0.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7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19万元、农林水支出733.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7.7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姚家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85.78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57.71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村级公共运行资金提升及项目资金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3.36万元,占27.38%;国防支出0.5万元,占0.0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6万元,占0.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63万元,占7.18%;卫生健康支出30.75万元,占2.39%;城乡社区支出5.19万元,占0.4%;农林水支出733.52万元,占56.83%;住房保障支出67.73万元,占5.2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万元,占0.1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0.8万元,主要用于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2024年预算数为2.12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会议期间的费用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2024年预算数为2.65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开展的各类视察活动开支。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353.36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5.5万元,主要用于化解隐性债务、小伙食补助、妇女儿童年度工作经费、社会治安、关心下一代工作经费、老促会工作经费。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8万元,主要用于信访维稳方面的费用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乡镇纪检工作经费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团委开展工作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3.18万元,主要用于党组织活动及党员教育培训费用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67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宣传方面的支出。

11.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2024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征兵工作经费。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24年预算数为0.6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文化建设费用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92.6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1.8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应由单位承担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8.8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应由单位承担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4年预算数为5.19万元,主要用于场镇环境卫生及垃圾清运费用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395.98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人员、便民服务中心、乡村建设和文化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人员及办公经费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2024年预算数为2.1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灭火费用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5.68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人员生活补助及工作经费。

2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19.78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干部、离职干部的生活补助、基层组织办公经费及公共服务运行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67.7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类)消防救援事务(款) 消防应急救援(项):2024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消防事务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姚家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21.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21.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支出。

公用经费100.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姚家镇人民政府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2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3.2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下降,主要原因是节约经费,控制公务接待开支。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4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姚家镇人民政府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姚家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姚家镇人民政府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姚家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0.07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28万元元,增加1.2%。主要原因是职工工会经费及福利费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姚家镇人民政府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姚家镇人民政府没有车辆等国有资产。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姚家镇人民政府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0个,涉及预算469.13万元。其中:运转类项目22个,涉及预算123.49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8个,涉及预算345.64万元。因部分项目内容涉密,不予公开。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开展的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代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十四)国防(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指反映用于兵役征集等方面的支出。

(十五)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十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九)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反映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

(二十二)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二十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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