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4-05-05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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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职能简介

(二)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 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 支出预算情况

四、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职能简介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二)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2024年重点工作

1、攻坚克难,乡村振兴全面推进。严格落实过渡期“四个不摘”要求,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持续巩固扩展脱贫成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做到监测对象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消除。不断增加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四项收入”,确保农民人均收入增速10%以上。持续推动产业发展兴旺。持续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产业,稳定发展传统粮油种植,全面推动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33111”工程在我镇落地见效,依山村生猪产业和西庙、双马、红花、石笋、养殖,巩固盘活石柱、石笋、鲜花、五丰烤烟产业。依托五指山AAA级旅游景区和杨家坝水库特有的山水自然风景,打造五指民宿度假项目,做亮特色乡村旅游,将生态农业、旅游观光、生态补偿和增收致富进行有机融合,切实提升五指山景区带动引领作用。持续抓好和美乡村建设。强力推进镇、村两级乡村振兴示范试点建设,同步发展乡村旅游,依托五指山AAA级旅游景区和杨家坝水库国家级水利风景区特有的山水自然风景资源及现代观光农业等优势,大力实施石笋村“水美新村”项目,改变集镇入口到杨家坝水库沿线环境面貌,做亮特色乡村旅游。深入推进污水治理、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建设,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深入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健全基层法治保障,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提升村民文化素质和精神面貌。持续推进村、社区人居环境整治。以“清化收”专项行动为契机,盘活农村资产资源,争取鲜花村、五丰村集体经济产业项目落地,抓好示范点创建,以点带面助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不断增强自身“造血”功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2、强化措施,深入推动项目建设。全力拼经济,搞建设,以更多项目支撑经济发展。用好用活剑阁天然气净化厂招牌,加快推动天然气净化厂二期、天然气液化灌装厂项目建设。围绕“一带一区多点”旅游布局规划,充分挖掘文旅资源,做好五指山农旅融合项目协调服务工作,加快推进五指村“精品民宿”旅游开发项目。同时做好农贸市场改建、干部周转房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西庙、双马牛场,西庙场镇美化、净化完成并投产。

3、多措并举,稳步推进各项民生事业。一是持续做好做实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严格落实低保、特困供养、大病救助等扶持政策,切实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二是优化公共服务供给,推进社保事务就近办、快速办,更好地满足群众高品质、多元化的服务需求,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三是把平安乡村建设、文明乡镇创建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四是扎实做好民政、优抚、医保、卫计、文化、教育、金融等工作。坚定执行国家“三免一补”政策大力实施教育提质工程,推动盐店、西庙卫生院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充分发挥村卫生室作用,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更加优质服务。加强社会综治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健全完善严格落实应急管理机制和安全生责任制,抓好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切实做好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等工作,全力遏制和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4、预防风险,全力以赴保稳定促和谐。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谨慎态度、见叶知秋的敏锐直觉、未雨绸缪的忧患意识,以万全之策做到万无一失,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隐患,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坚决守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常态化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持续深化道路交通、森林防灭火、消防安全、防汛抗旱、食品药品以及自建房等重点领域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队伍建设,因地制宜编制和完善各行业领域应急预案,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全力提升基层和企业应急处置能力,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有效防范化解金融债务风险。用好债务管理政策措施,积极争取政府债券额度,加强资产盘活、以资抵债,千方百计降低债务风险。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化镇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重拳打击侵害弱势群体违法犯罪,全力推动扫黑除恶斗争、禁毒“大扫除”常态化,竭尽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5、坚持从严治党,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素质。一是严格落实基层党建责任清单,推进“三会一课”学习教育常态化;二是抓好党建组织建设,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的后续保障;三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始终保持反腐倡廉高压态势。积极开展四项清理行动,坚持政府带头过紧日子,严控“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规范镇、村财政预算及账务管理,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四是多途径加强党员培训、教育和管理;五是积极推进抓党建促振兴工作;六是强化班子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大力弘扬“五皮”精神,进一步提高工作执行能力。常态化开展纪律作风整顿,不断夯实党的执政基础,严肃查处和纠正群众身边的违纪违规问题。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单位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1245.44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34.2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和上年结转额度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入预算1245.4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62.24万元,占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78.2万元,占94.6%;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万元,占0.4%。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单位2024年支出预算1245.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8.01万元,占64.88%;项目支

出437.43万元,占35.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245.44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34.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及项目资金的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78.2万元、上年结转62.24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5.54万元、国防支出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6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52万元、农林水支出766.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5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178.2万元,比2023年当年预算数减少90.4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及项目资金的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5.54万元,占25.93%;国防支出1万元占0.0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6万元,占0.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1万元,占6.8%;卫生健康支出26.61万元,占2.26%;城乡社区支出0.52万元,占0.04%;农林水支出703.81万元,占59.74%;住房保障支出58.52万元,占4.9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万元,占0.1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0.8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工作办公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2024年预算数为1.7万元,主要用于:召开人代会的会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 代表工作(项)2024年预算数为2.75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经费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86.7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办公等。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6.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2024年项目支出,包括社会治理、乡风文明建设、妇女儿童工作,老促会。

6.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事务办公费用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团委事务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  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54万元,主要用于:宣传事务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17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党组织活动、党员教育培训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 信访事务(款) 信访业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信访维稳事务支出。

11.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2024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兵役征集支出。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24年预算数为0.6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文化设施和设备建设等。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78.0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0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9.9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机关工勤人员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6.6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类)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4年预算数为0.52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垃圾清运及处置经费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35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包括事业人员工资日常办公等。

1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2024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费用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 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8.17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驻村帮扶经费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327.64万元,主要用于: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运转支出。

2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58.5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救援事务(款)消防应急救援 (项)2024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微型消防站建设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08.0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19.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8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下降,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5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8.72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2.81万元,减少12.6%。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0个,涉及预算463.91万元。其中:运转类项目22个,涉及预算112.58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8个,涉及预算351.33万元。因部分项目内容涉密,不予公开。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代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 代表工作(项):指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反映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  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 信访事务(款)  信访业务(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十四)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指反映用于兵役征集等方面的支出。

(十五)公共安全支出(类)强制隔离戒毒(款)其他强制隔离戒毒支出(项):指反映强制隔离戒毒管理部门及强制隔离戒毒所发生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调遣费、突发事件处置费、安全保卫费、警察服装费、宣传及奖励费、技术辅导人员及关键要害岗位人员补助费等支出。

(十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十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二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二十一)城乡社区支出(类)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 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二十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十七)“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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