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

发布日期:2024-04-30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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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能简介

剑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政府举办的实施全县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卫生监测、检验技术服务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根据国家卫生部《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本职能》、《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和市、县编办的有关文件,县疾控中心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卫健局的领导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履行如下工作职责:

1、拟定和指导实施全县急慢性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地方病等疾病的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实施方案、工作规范、标准、防制对策与技术措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估。

2、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运行机制,指导和参与调查处理全县发生的重大传染病疫情、新发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开展对影响人群生存环境卫生质量及生命质量的危险因素和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卫生等卫生学监测、评价,组织开展健康危害因素干预。

4、对全县急慢性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公害病、学生常见病及意外伤害等发生、分布和发展的规律进行流行病学监测、分析和预测、预报。

5、组织开展全县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实施,负责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技术指导、效果监测与评价,预防用生物制品的计划、订购、供应及冷链系统的监测与使用管理。

6、拟定健康教育工作规划、计划与实施方案,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7、拟定全县消毒杀虫工作规划、计划和技术措施,组织开展病原媒介生物和消毒杀虫工作效果监测与评价。

8、负责全县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有关公共卫生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管理工作。

9、承担卫生监测检验、预防性健康检查、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质量检验、鉴定工作。

10 负责对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和竣工验收的卫生学评价工作。

12、向社会提供相关的预防保健信息、健康咨询和预防医学诊疗等专业技术服务。

13、负责全县疾病预防控制业务人员的技术培训、进修和业务指导等工作。

14、承担上级卫生健康行政和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剑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重点工作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十四五”规划的关键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来广来川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卫生健康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全面推动疾控体系改革和疾控事业高质量发展,统筹做好新冠病毒感染和其他传染病防控等各项工作,保护人民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重点工作任务。

1.全面推进疾控体系建设

(1)加快推进疾控体系改革。根据国家和省市机构改革总体部署和相关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县疾控中心的改革重组,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2)全面贯彻落实疾控中心“1234”发展工作思路,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

2.巩固提升传染病防控工作

(1)进一步提升重点传染病防控。全面落实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措施。针对传染病季节流行特征,做好霍乱、感染性腹泻等肠道传染病,流感、腮腺炎、水痘等呼吸道传染病,登革热、疟疾等虫媒传染病,以及新发突发传染病的防控。巩固完善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强化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联合研判和协同处置,共同督促指导托幼机构、中小学校、养老机构等规范落实防控措施。

(2)持续推进结核病、麻风等重大传染病防控。贯彻落实国家结核病、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防治规划,以及消除麻风危害可持续发展规划,制定实施方案,巩固提升防治成果。加强重点人群筛查发现,规范实施结核病治疗管理,强化落实学校结核病防控措施和要求。进一步规范丙肝定点医疗机构病例发现、转介、治疗和健康管理服务。

3.增强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1)着力提升传染病监测预警能力。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能力提升,进一步健全优化多渠道监测网络,加快建立和完善监测预警多点触发机制,重点提升医疗机构疫情报告、哨点医院综合监测、实验室病原监测等工作的质量,制订完善相应监测方案和技术规范,重点增强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早期发现能力。规范开展疫情风险评估,强化跨部门、跨地区会商和多源数据分析,加强评估结果应用。

(2)不断增强传染病应急处置水平。开展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的梳理、评估和制修订,提高预案的指导性和实用性。继续做好传染病防控应队建设,组织开展基层传染病应急队伍标准化建设,加强应急队伍分级分类管理。强化针对性应急培训和实操性应急演练,重点提升疫情先期处置能力和统筹调度效能。

4.统筹抓好免疫规划工作

持续提升免疫规划工作质量。以省级免疫规划示范县创建和保持高水平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为抓手,推动智慧接种门诊建设,提高预防接种服务质效,常态化加强流感病毒等疫苗的便捷接种服务。组织实施四川省有关人群脊灰灭活疫苗查漏补种,持续落实消除麻疹综合防控措施,强化AEFI、AFP等监测工作。

5.做好重点寄生虫病和地方病防治工作

持续巩固碘缺乏病、克山病、地氟病消除状态。落实疟疾、肺吸虫等重点寄生虫病综合防治措施,加强监测预警,健全联防联控机制。继续做好碘盐监测,聚焦孕产妇、学生等重点人群,加强碘缺乏危害和防治等健康宣传和指导。

6.深入推进环境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和伤害防制工作

(1)继续做好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等环境卫生危害因素监测和食品风险监测、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工作。

(2)加强职业卫生、放射危害因素监测与放射卫生技术质量控制工作。加强营养监测与学校卫生工作和儿童伤害监测。加强病媒生物监测与消杀指导工作。

(3)统筹做好近视、超重肥胖、脊柱弯曲异常等学生常见病防御。会同教育部门开展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继续开展儿童口腔保健及学生营养指导工作,发挥卫生健康部门技术支撑作用。

7.持续发力,努力推进慢性疾病防控等工作

(1)继续推进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积极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和第九届“万步有约”健走激励大赛暨第二届“健走天府 万步有约”、徒步古蜀道 对话翠云廊等活动,创新健康教育管理与宣传模式,推进健康剑阁建设。努力营造健康支持性环境,开展慢性病和其危险因素、居民健康素养、慢性病和营养等监测,实施营养健康食堂(厅)、营养与健康学校试点建设,做好死因监测、肿瘤随访登记、心脑血管事件报告等工作。

(2)加快推进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创新,建立区域慢性病防控中心。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网底作用,依托社区慢性病健康管理中心,以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为重点,开展结核病、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慢性传染病健康宣教,积极探索多病联合筛查和重点对象规范管理。

8.加强党建引领和文化建设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深化“四责协同”机制,把严的要求贯穿全过程,全力做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强化对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坚决筑牢理想信念根基。深入贯彻新时代党建总要求,持续加强疾控系统党的领导和党的组织建设。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入推进大调研常态化制度化,切实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疾控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力量。

(2)扎实开展疾控文化建设和健康科普。多角度、全方位开展疾控文化建设,积极孕育、提炼、弘扬疾控文化精神,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安全意识,提升疾控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以“剑门论健”抖音号创建为抓手,创新宣传教育模式,完善舆情监测与处置工作机制。充分剑阁融媒、健康剑阁、剑阁疾控公众号,利用各类“宣传日、周、月”等重要节点开展健康科普活动,着力提升疾控系统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卫生健康局单位的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本单位无下属机构,设有内设机构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1364.23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63.2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1364.2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38.83万元,占32.1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25.41万元,占67.83%。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1364.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5.77万元,占64.93%;项目支出478.47万元,占35.0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364.23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63.2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25.41万元、上年结转438.8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02.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2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25.41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7.72万元,主要原因是绩效目标奖及津贴纳入五险一金缴纳。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35万元,占10%;卫生健康支出763.8万元,占82.54%;住房保障支出69.26万元,占7.4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92.3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2024年预算数为690.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生活补助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劳务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4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开展艾滋病、传染病、免疫规划、公共卫生双抽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等工作所需的支出,包括差旅费、办公费、印刷费、劳务费、专用材料费、宣传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32.7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69.2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85.7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19.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66.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3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3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下降,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三公”经费管理办法,逐年递减。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下降,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三公”经费管理办法,逐年递减。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越野车4辆、疫苗运输冷链车1辆、疫苗运输车1辆。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用于6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疫情应急处置、31个乡镇公共卫生技术指导及督导检查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县疾控中心属全额拨款二级预算事业单位,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为0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剑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没有安排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剑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有车辆6辆,其中:越野车4辆、疫苗运输冷链车1辆、疫苗运输车1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剑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涉及预算107.16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 0万元;运转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66.16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5个,涉及预算41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指事业单位用于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事业单位用于职业病、地方病等所需的支出,包括差旅费、办公费、印刷费、劳务费、专用材料费、宣传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七)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事业单位用于艾滋病、传染病、免疫规划、公共卫生双抽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等所需的支出,包括差旅费、办公费、印刷费、劳务费、专用材料费、宣传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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