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白龙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单位预算

发布日期:2024-04-30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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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白龙镇中心卫生院职能简介

剑阁县白龙镇中心卫生院始建于1968年,是一所集医疗护理、预防保健、计划生育为一体的非营利性国家二级乙等综合医院,根据两项改革乡镇卫生院区域调整,现剑阁县白龙镇中心卫生院分别设置有碑垭、广坪、禾丰、摇铃四分院。

(二)剑阁县白龙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重点工作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是医院的核心,2024年,党支部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为主线,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医院管理的各个环节之中,杜绝一切不正之风,特别是药品、耗材采购、大处方治理、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治疗整治、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制度的执行监管等环节,努力创建一支作风过硬,能做事、敢做事、做成事的干部队伍。

2、努力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提高群众满意度。医疗业务是医院的根本,也是大家的吃饭碗,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是医院的永恒话题。2024年,医院将以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能力建设为契机,努力突破瓶颈,增加一至二个新项目,加强人才培训,提升内涵实力,提高医院综合服务能力。 加强病历点评与医疗质量通报制度管理,严格执行药占比“红线”管理,对药占比超“红线”人员坚决按医院已定制度处罚。加强患者投诉追责管理,凡因医务人员个人原因引起患者投诉的,一律进行追责。杜绝重大责任事故。

3、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管理工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基层医疗机构的又一重要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要求越来越细,质量越来越高,2024年。医院将采用统一安排、乡村联动、分片负责的形式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探索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结合的新途径。

4、加强分院管理,实现分院同步发展。四个分院发展很不平衡,个别分院出现人心不稳、管理混乱现象,2024年,强力推行分院效益与个人绩效挂钩,用转、并、合管理方式,加强分院管理与提升分院服务能力。

5、争取项目资金投入,进一步改善医院工作流程,为二级乙等综合医院复审做准备。

6、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是医院各项工作的生命线,不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是我们工作的底线,我们将牢牢守住这个底线。

二、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卫生健康局单位的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本单位无下属机构,设有内设机构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白龙镇中心卫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白龙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4608.74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95.1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以及上年结转项目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白龙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收入预算4608.7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50.71万元,占9.7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58.03万元,占25.1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3000万元,占65.09%。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白龙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支出预算4608.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8.03万元,占25.13%;项目支出3450.71万元,占74.8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白龙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608.74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95.1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上年结转项目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58.03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入算拨款收450.71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6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92.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2.7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白龙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58.03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12.8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上年结转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64万元,占10.67%;卫生健康支出941.66万元,占81.32%;住房保障支出92.73万元,占8.0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23.6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2024年预算数为898.6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43.0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92.7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白龙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58.0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77.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遗属生活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80.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专用材料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白龙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8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8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下降10%,主要原因是财政口径变化,预算减少。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白龙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白龙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剑阁县白龙镇中心卫生院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剑阁县白龙镇中心卫生院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剑阁县白龙镇中心卫生院共有车辆2辆,其中,救护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剑阁县白龙镇中心卫生院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预算3080.19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 0万元;运转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2980.19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10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指基层医疗机构村卫生室补助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基层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

(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指用于机构其他卫生健康相关事务支出。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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