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妇幼保健院职能简介
剑阁县妇幼保健院是由政府举办,具有公共卫生性质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为妇女儿童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专业机构。坚持以群体保健工作为基础,面向基层、预防为主,为妇女儿童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在切实履行公共卫生职责的同时,开展与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基本医疗服务。
(二)剑阁县妇幼保健院2024年重点工作
1.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复评。
2.创建市级儿保重点特色专科。
3.托育妇幼项目建设。
4.全县产儿科医疗资源整合。
5.开展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免费婚前、孕前医学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民生项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属机构,设置了儿童保健部、妇女保健部、基层保健科及行政后勤科室。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妇幼保健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卫生健康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妇幼保健院2024年收入预算总数3004.61万元、支出预算总数3004.61万元,比2023年收入预算总数增加240.8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单位事业经营收入预算增加200万元,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因2024年人员保险标准变更,保险增多。而2023年预算公开表中则有单位事业收入预算数1500万元。2023年支出预算总数同比增加240.8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单位事业经营收入安排的支出同比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妇幼保健院2024年收入预算3004.6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76.65万元,占39.1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800万元,占59.9%;上年结转27.96万元,占0.94%。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妇幼保健院2024年支出预算3004.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1.45万元,占38.32%;项目支出1853.16万元,占61.6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妇幼保健院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204.61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1.2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同比减少在职职工4人,其中退休5人,招聘1人。人员减少,人员经费支出相应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76.65万元、上年结转27.9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7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996.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9.0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妇幼保健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76.65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59.1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同比减少在职职工4人,其中退休5人,招聘1人。人员减少,人员经费支出相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妇幼保健机构支出901.52万元,占76.62%;其他公共卫生支出25.2万元占2.1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8.7万元,占10.1%,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2.21万元,占,3.6%,住房公积金支出89.02万元,占7.5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2024年预算数为901.5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25.2万元,主要用于:免费婚前医学检查。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18.7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42.2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89.0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妇幼保健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51.4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83.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妇幼保健院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9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9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单位现有共用车5辆,其中:救护车5辆。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妇幼保健院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妇幼保健院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剑阁县妇幼保健院没有安排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剑阁县妇幼保健院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剑阁县妇幼保健院共有车辆5辆,其中,救护车5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台。
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剑阁县妇幼保健院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预算1908.65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 0万元;运转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1883.45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25.2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主要为学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等(或医院收取的医疗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社会考试服务收入、校企合作收入、课时收入等。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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