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政策。负责起草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政策标准与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牵头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协调组织全县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 5 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肺结核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全县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依照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参与开展检疫监测工作。
4、贯彻落实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5、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县爱国卫生工作。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
6、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省药品增补目录和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规范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8、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医疗机构、人员和行为的日常监管。
9、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依法实施计划生育政策。
10、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基层卫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1、贯彻执行国家、省促进中医药(含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拟订全县中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药的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全县中医药工作。
12、负责县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县本级离休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3、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4、依法依规履行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 实施健康中国、健康四川、健康广元和健康剑阁战略,助推中 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县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 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卫生健康服务。 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提高健康意识,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卫生健康服务 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卫生健康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推动工作 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 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建设高质量健康服务基地和中医药强 县。四是更加注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科学性和持续性,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医疗、医保、医药的联动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
(二)2024年重点工作
1、全力强化党的理论武装。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抓好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落实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将思想政治教育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促进学习成果转化到科学谋划工作思路、解决工作难题上来。
2、全力落实乙类乙管工作。多举措构筑“保健康、防重症、强能力、控风险”防线,确保“乙类乙管”各项措施落地落实落细。统筹做好各类人群新冠疫苗接种,特别是老年群体,加快提高疫苗加强免疫接种覆盖率,做好中医药方药等药物供应储备和医疗资源准备,坚决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3、全力提升医疗卫生水平。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差异化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特色错位发展,做优县人民医院、做特县中医医院、做专县妇幼保健院、做实县第一人民医院。促进“次中心”及乡镇中心卫生院提标扩能,重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建设,规范民营医院发展。以“创等提质”及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为重点,增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4、全力推进健康剑阁建设。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健康宣传和舆论引导。深入开展公共卫生服务,扩展智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平台建设,构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考核评估体系。着力卫生应急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公共卫生整体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传染病预警监测和艾滋病、肺结核等重大传染病防治。传承创新中医药发展。积极做好职业病防治国家项目工作。
5、全力办好民生实事项目。持续拓展健康扶贫成果,深入实施东西部协作和省内对口支援,有序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项目。加强妇幼和计生家庭发展,做好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落实,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持续提升老龄健康及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为适龄妇女开展免费妇女“两癌”筛查。
6、全力加强系统作风建设。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官人,加强对政策法规和新技术新知识的学习,提高管理新生事物的本领,深入开展行业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促进健康发展。
7、全力培育优质人才队伍。坚决把县委“九个优先使用”作为选人用人鲜明导向,建立干部考核机制,打破干部能上不能下的格局。着力“把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骨干,把党员骨干的人才培养成干部”模式,将引进一批优秀学科带头人、历练医院骨干、培养本土精英作为人才工作重心,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努力为群众提供更有温度、更高质量的卫生健康服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卫健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5个。主要包括: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4年收支总预算105420.09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900.37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上年结转、项目资金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收入预算105420.0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5429.59万元,占5.1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727.53万元,占21.5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77262.97万元,占73.29%。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支出预算105420.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086.99万元,占54.15%;项目支出48333.1万元,占45.8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收支总预算28157.12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552.61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上年结转数、项目资金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727.53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429.5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7.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985.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67.91万元、其他支出2446.5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298.14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693.63万元,主要原因项目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7.22万元,占5.7%;卫生健康支出19573.02万元,占90%;住房保障支出1167.91万元,占4.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557.2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24.8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517.1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931.9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等。
5.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310.8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补助资金。
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85.88万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改革; 综合医院(项)2024年预算数为50万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改革; 中医(民族)医院(项)2024年预算数为50万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改革。
7.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服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954.63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家庭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4.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2024年预算数为690.1万元,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妇幼保健机构(项)2024年预算数为1151.45万元,主要用于:妇幼保健机构支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3417.3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243.21万元,主要用于: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其他公共卫生服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25.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167.91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2024年预算数为8930.46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工资福利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726.3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642.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084.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4.5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2.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10%。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项目争取、接待上级检查、县外友好单位访问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本部门现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4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用于4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等工作开展。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446.54万元,主要用于剑阁县第一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剑阁县卫生健康局机关1家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32.68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27万元,减少3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剑阁县卫生健康局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剑阁县卫生健康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7辆社区用车2辆、救护车22辆、应急用车3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3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2024年剑阁县卫生健康系统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40个,涉及预算65533.05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111个,涉及预算55015.37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9个,涉及预算10517.68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为完成日常工作而发生的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等。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服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用于计划生育家庭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指生活补助。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指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指其他公共卫生事务支出。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服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指人员经费、其他公用经费等。
(十一)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用于乡村振兴的工作经费等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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