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职能简介
1.承担全县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物流)、出租汽车客运、城市公交客运、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秩序等执法门类的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
2.承担全县通航水域的水路交通安全、水路运输及辅助业、航道、港口、船舶设计及修造等执法门类的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
3.承担全县国、省、县道公路路政执法,对各类违反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
4.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和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
5.按规定负责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按规定组织或参与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
6.负责职责范围内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及违法案件查处;负责运输服务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工作。
(二)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重点工作
1.道路运输方面。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领域执法监督检查,指导开展道路运输行业生态环境保护等执法监督等工作,维护全县道路运输秩序稳定。
2.路产路权方面。加大公路、公路沿线及公路沿线管控区的巡查频率和力度,及时彻查、消除各种占用公路、违法建设的违法行为,强化跟属地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沟通协作。
3.超限治理方面。进一步加大路面治理力度,坚决制止超限超载反弹。
4.航务海事方面。继续加强巡航巡查,确保水上安全“零”事故。严格落实各级环保政策,保护江河生态环境。加强与水利、公安、农业、两湖联合执法,打击非法采砂、捕捞行为。
5.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方面。准确掌握全县交通工程施工项目及相关数据,确保交通工程项目程序合法,质量到位,将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工作实实在在落实到实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剑阁县交通运输局的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本单位无下属机构,内设中队5个,分别为海事、运管、路政、工程质监和超限治理,设元山、开封、普安、下寺、白龙综合执法站共5个,濛子梁、元山、北庙超限站共3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1261.79万元,无上年结转,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90.1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并约束费用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收入预算1261.7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61.7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支出预算1261.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1.79万元,占77%;项目支出290万元,占2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261.79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90.1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项目资金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61.79万元;支出包括:交通运输支出1154.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6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61.79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71.81万元,主要原因是交通执法经费增加及新进人员运行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交通运输支出1154.38万元,占91.4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48万元,占4.08%;卫生健康支出17.32万元,占1.37%;住房保障支出38.61万元,占3.0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交通运输支出(214类)公路水路运输(01款)行政运行(01款)2024年预算数为909.3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各项基本支出。
2.交通运输支出(214类)公路水路运输(01款)公路运输管理(12项)2024年预算数为245万元,主要用于公路运输管理支出和公路路政管理支出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5项)2024年预算数为51.4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及年金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2024年预算数为17.32万元,主要用于: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2024年预算数为38.6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71.7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08.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6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6.5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2024年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5辆,其中:轿车7辆,越野车7辆,其他车辆1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用于15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我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机关运行经费63.1万元,比上年增长139%,主要原因是2024年一体化结构调整,其他交通费用调整到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6个,涉及预算1261.79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6个,涉及预算 908.69万元;运转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63.1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7个,涉及预算29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交通运输支出(214类)公路水路运输(01款)公路运输管理(12项):指公路运输管理支出和公路路政管理支出。
(六)交通运输支出(214类)公路水路运输(01款)行政运行(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施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住房保障(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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