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剑阁县园林绿化管理所的主要职责是依据《城市绿化条例》和《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行使职责。
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拟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并组织实施;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协助规划部门具体组织编制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并负责监督实施;
负责对全县新建、改建工程项目和开发区项目的配套绿化指标和配套绿化工程计方案及改变绿化规划用地性质进行审批;
负责园林绿化工程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绿线管理制度;
监督检查城市古树名木的保护与管理;
宝龙山公园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
(二)2024年重点工作
1.继续抓好现有绿地维护。克服困难开展现有绿地水、肥供给,适时开展除草、修剪和有害生物防治。
2.全力以赴抓好国家级园林创建工作。在创建工作中,起到牵头、协调、督导的作用,科学制订目标考核细则,及时督导县级相关部门投身国园创建工作。
3.做好宝龙山公园日常维护管理、森林防火、绿化养护管理等工作。
4.解决好一线工人人身意外保险、劳保等问题,确保绿化养护队伍稳定。
二、预算单位构成
剑阁县园林绿化管理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我单位为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下属预算单位,本单位无下属机构。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园林绿化管理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剑阁县园林绿化管理所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190.72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2.93万元,主要原因是所有临聘人员工资全部纳入财政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收入算拨款收入190.72万元;支出包括:城乡社区支出177.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6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园林绿化管理所2024年收入预算190.7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0.72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园林绿化管理所2024年支出预算190.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22万元,占68%;项目支出60.5万元,占3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园林绿化管理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90.72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2.93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政策要求,所有临聘人员工资全部纳入财政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0.72万元;支出包括:城乡社区支出177.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园林绿化管理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0.72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22.93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政策要求,所有临聘人员工资全部纳入财政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177.41万元,占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5万元,占3%;卫生健康支出2.2万元,占1%;住房保障支出4.76万元,占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6.3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2.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4.7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4.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4年预算数为156.91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绿化管理养护,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5.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0.5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绿化管理养护。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园林绿化管理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0.2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7.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3.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园林绿化管理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6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6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因工作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特种车辆4辆,其中:绿化养护用洒水车2辆、绿化养护用皮卡1辆、绿化养护用小货车1辆。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安排特殊车辆补助20万元,用于4辆特种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城市绿化工作正常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园林绿化管理所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园林绿化管理所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剑阁县园林绿化管理所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剑阁县园林绿化管理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剑阁县园林绿化管理所单位共有绿化养护用特种车辆4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剑阁县园林绿化管理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0个,涉及预算190.72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6个,涉及预算 130.22万元;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2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40.5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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