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行政审批局2024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4-04-30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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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行政审批局职能简介

剑阁县行政审批局贯彻落实关于行政审批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的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加强党对行政审批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拟订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2.组织县属部门统一受理、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及其他服务事项,对办理过程实施监督。

3.会同相关部门拟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意见,清理规范县级行政审批项目,规范优化审批流程,负责并联审批的组织、协调和督办工作。

4.做好“放管服”改革工作,承接好上级下放至本县的行政审批权限,监管好县本级下放至乡镇的审批权限。

5.制定政务服务各项规定并组织实施,对入驻窗口部门进行考核,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

6.推进政务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拟订全县政务服务系统电子政务大厅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网上申请、网上预审、网上审批。

7.负责剑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建设和管理。

8.受理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举报,会同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0.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剑阁县行政审批局2024年重点工作

1.纵深推动政务服务“三化”建设。推进县级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配套数字大厅系统集成同步建成。深化综合窗口改革,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纳入无差别综合窗口“一窗受办”率达100%。优化镇村便民服务体系建设,统一事项受理标准,强化事项运行全流程监管。

2.探索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攻坚“高效办成一件事”,推进5项个人全生命周期,8项企业全生命周期,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一件事”办理。推进惠企政策直达快享,规范运行惠企政策精准推送系统,实现政策查询、申报、兑现、评价、监督等全过程网上运行,建立“一企一档”企业信息库。推动“天府通办”智慧政务创新能力建设,优化四川政务服务网剑阁分站点、“天府通办”APP剑阁分站点网上服务能力。

3.持续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完善电子证照共享应用体系,加强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互通互认,拓展电子证照应用领域。依托四川省“互联网+监管”平台,监管事项认领率、发布率100%,监管行为“应录尽录”、监管数据“应归尽归”、目录编制“应改尽改”。推行告知承诺、容缺预审、分段办理施工许可证、单体竣工联合验收等机制化常态化运行。健全市政接入外线工程联合现场踏勘工作机制,落实“一表申报”“一窗受理”“一事联办”“一网通办”。

4.持续优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继续创新开展“六制”工作法,科学研判,跟踪落地,联动建好“四本台账”,积极备战全省、全市第二届12345热线技能大赛,全力落实热线网络、专责人员、工作机制三项保障。

5.全面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质效。积极做好省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对接运用,持续巩固“示范交易中心”和“五减”成果,建立交易现场不良行为记录台账,建立防控措施,协助抓好系统治理,主动接受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监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剑阁县行政审批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纳入剑阁县行政审批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股级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剑阁县行政审批局、剑阁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元市农村产业流转交易剑阁分中心、剑阁县政府采购中心)和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行政审批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68.75万元,其中包括上年结转0.2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9.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02万元。剑阁县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668.75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4.04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资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行政审批局2024年收入预算668.7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24万元,占0.0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68.51万元,占99.96%。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行政审批局2024年支出预算668.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3.91万元,占63.39%;项目支出244.84万元,占36.6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行政审批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668.75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4.04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的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68.51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2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9.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02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行政审批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68.51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34.6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的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9.23万元,占86.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69万元,占6.38%;卫生健康支出14.56万元,占2.18%;住房保障支出32.02万元,占4.79%。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政务公开审批(项)2024年预算数为385.9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差旅费、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及组织县属部门统一受理、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及其他服务事项,对办理过程实施监督;指导、巡查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运行;指导全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规范运行,进行业务培训,维护行政效能监察系统及“好差评”管理系统,优化政务服务营商环境的政务大厅水电费、网络使用及维修维护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督查经费,推进无差别综合窗口建设等。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93.29万元,主要用于:代管的事业部门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工会经费、维修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2.6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4.9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9.5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32.0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行政审批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23.9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87.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36.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行政审批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

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下降10%。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行政审批局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行政审批局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剑阁县行政审批局下属局机关1家行政部门以及2家事业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6.8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一体化结构调整,其他交通费用调整到机关运行经费。

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剑阁县行政审批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剑阁县行政审批局共有车辆0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剑阁县行政审批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3个,涉及预算668.75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8个,涉及预算 387.04万元;运转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36.87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1个,涉及预算244.84万元。因部分项目内容涉密,不予公开。

十一、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政务公开审批(项):反映各级政府政务公开审批方面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部门(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部门)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部门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部门(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部门)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部门。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部门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部门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部门医疗(款)行政部门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部门用于缴纳部门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按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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